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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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人社202350

深圳市戴德梁行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和原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03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特殊工时制度审批管理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65号)的规定,原则同意你公司总经理、董事、经理、主任、市场人员、估价师、分析师岗位在202331日至20241031日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二、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职工每天的实际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且平均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三、此批复及你公司《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申请表》应向职工公示15个工作日,并及时与职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时间条款。

四、请严格按批复的岗位人员范围依法组织实施,严格执行特殊工时制度相关要求,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等权利。建立健全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周期结算制度,并保存好考勤、休假、加班、补休以及加班工资计发等记录,以备监督检查。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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