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人社准字〔2025〕14号
崔金科:
你交来的《关于重庆市渝中区道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申请》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重庆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渝人社〔2021〕24号)和《重庆市人力社保部门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工作措施》(渝人社办〔2021〕174号)要求,你申请举办的重庆市渝中区道一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符合举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条件,现准予办学,并发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印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请你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并依法进行法人登记后,严格按照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规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相关业务,严格遵守国家和重庆市各项法律法规,依法诚信办学,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发现承诺事项未达到相关行政许可条件,将进行失信惩戒,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此复
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