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3828N/2021-00240 发布机构 渝中区人力社保局
成文日期 2021-08-12 发布日期 2021-08-12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体裁分类 人员招录 发文字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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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关于渝中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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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渝中区人民政府2021723日发布的《渝中区2021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现将专业技能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814日(星期六)

地点: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渝中区桂花园路54号)

二、考生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814(周六)上午9:00-9:20,持身份证到候考室(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学术报告厅1教室报到,超过9:20未到达规定候考室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技能测试资格。

三、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公示

成绩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公示:

(一)现场公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当日,在区教师进修学院大门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网站公示: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yz.gov.cn/)“事业单位招考”栏进行公示。

四、特别提醒

1.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对于来自境外、来自或途径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以及14天内有境外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的考生,应按规定提供14天隔离解除证明并开展核酸检测等必要的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并获得健康码。对未划定高中风险区但出现本土病例的所在地区来区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参加测试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场,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未按照防疫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行程卡、健康码、隔离解除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不得参加测试,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渝中区教育委员会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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