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申请病退休鉴定指南

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发布时间:2021-01-0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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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区因病退休鉴定工作由重庆市渝中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病退休鉴定申报,聘请专家,确定鉴定检查场所、鉴定检查时间,并组织实施作出鉴定结论及病退鉴定结论送达工作。

办理程序:

第一步:到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七星岗和平路211号,渝中区老区府院内九栋103室)领取如下申报材料:

1、《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下简称 《鉴定表》)并如实填写。

2、《重庆市渝中区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单位参保人员需如实填写并盖章)。

第二步:审核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续费年限。个人参保人员带本人身份证和《鉴定表》到渝中区社会保险局(观音岩车站中山一路218号)办理,(如本人对缴费有疑义,需带上养老保险手册或养老保险接续卡、个人缴费存折);单位参保人员带加盖单位公章的《鉴定表》。按如下情况办理:

1缴费年限达15年的,单位参保人员到渝中区社会保险局单位征缴科51-56窗口审核缴费年限,个人参保人员到个人征缴科47-50窗口审核缴费年限。

2、实际缴费年限满5年但不满15年的,除上述资料,还应带上本人档案,单位参保人员到渝中区社会保险局51-56号、43-46窗口审核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个人参保人员到47-50号、43-46窗口审核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

第三步:按以上要求办理完后在双月1日至10再到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递交下列资料:

1、《重庆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单位参保人员递交《重庆市渝中区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彩照1张;

4、本人患病或受伤的病史资料(其中精神病患须提供3年以上、癫痫病患者须提供2年以上的系统治疗病历资料),病史资料需加盖医院的鲜章和骑缝章;

5、提交申请资料时,由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取病退鉴定费400元。

第四步:鉴定时间,地点由区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后另行电话通知。(鉴定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金、需补充的加盖医院的鲜章和骑缝章的病史资料)

第五步:区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再通知申请病退鉴定人员到社会保险科领取《鉴定结论通知书》。(个人申请的需带上身份证原件领取;单位申请并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带上单位开具的公示结论书。)

咨询电话:63814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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