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从聪律师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渝中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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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罗从聪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8811-1-061106)重庆兴瑜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证号

15001201710156601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中司罚决(2024)第3

违法事实

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不真实、不适当宣传等方式承揽业务,罗从聪为律所负责人。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条

处罚内容

给予罗从聪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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