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杨淼律师行政处罚的公示

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6-01-13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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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淼律师行政处罚的公示

重庆市渝中区司法局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杨淼

行政相对人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五一路99号协信中心A15

律师执业证号码

15001202311625678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中司行罚决(2025)第10

违法事实

违法事实:经查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四川兴蓉(重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兴蓉所”)与刘某某签订的三份《委托代理合同》均涉及违反风险代理收费规定;另查明,兴蓉所在承揽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当承诺行为。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七条及《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一条律师事务所因违法行为受到处罚的,应当同时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律师的法律责任,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杨淼警告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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