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公开内容:
(一)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按照律师结案、整理卷宗后到法律援助中心归档、法律援助中心评估案卷质量、依据评估等次发放办案补贴的程序,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者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审查材料后,决定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依法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2025年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45件,发放法律援助补贴合计:¥77080元。
监督电话:6330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