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2025年第三季度法律援助信息公开
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提供法律援助
公开内容:
(一)主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等文件相关规定。
(二)工作程序:按照律师结案、整理卷宗后到法律援助中心归档、法律援助中心评估案卷质量、依据评估等次发放办案补贴的程序,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或者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审查材料后,决定给予或不予法律援助,依法为受援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三)补贴发放情况:法律援助案件结案70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114690元。
(四)案件办理情况:2025年7-9月,受理法律援助申请78件,批准78件,结案70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110.96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咨询340件次,提供法律帮助189件次。
(五)质量考核结果:按照法律援助案件“一案一评”规定,案件评查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监督电话:023-63309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