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959045U/2020-00115 发布机构 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959045U/2020-00115
发布机构 渝中区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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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生态环境局是渝中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生态环境领域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实施辖区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2.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承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3.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负责监督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6.负责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参与核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执行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应急监测,配合开展温室气体减排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11.对接落实中央、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根据授权对区级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街道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参与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国际合作工作。贯彻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态环境相关国际条约在我区履约工作。15.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7.职能转变。区生态环境局要统一行使生态和各类污染物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内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管理科、污染防治科(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法规宣教科(行政审批科),2个直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渝中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渝中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其中,渝中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渝中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本单位决算公开数据已含2个直属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渝中区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2019年完成机构改革。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根据《重庆市渝中区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将区环境保护局的职责,以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区国土资源管理分局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区城市管理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等整合,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实行以市生态环境局为主的双重管理体制。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按职责整合,已安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经费预算。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841.77万元,支出总计1,841.7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补临时过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补临时过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41.77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84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补临时过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44.05万元,占67.55%;项目支出597.71万元,占32.45%。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1.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8.5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补临时过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4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补临时过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29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污普餐饮增项调查、入河排污口航拍等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1.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55万元,下降6.05%。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减少2018年补临时过渡用房租赁费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2.29万元,增长5.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污普餐饮增项调查、入河排污口航拍等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基层党建经费和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9.93万元,占7.05%,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51.98万元,占2.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

(4)节能环保支出1,591.58万元,占86.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88万元,增长5.49%,主要原因是增加市“以奖促治”专项资金、污普餐饮增项调查、入河排污口航拍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66.96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1万元,增长13.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3.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5.33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260.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公用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5.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6万元,下降21.1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9万元,下降3.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持平,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4.70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执法、监测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下降14.7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8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

公务接待费0.51万元,主要用于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83.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6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6.6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0.6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89万元,增长8.2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公用经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5.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82万元,下降65.6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精简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82万元,增长832.87%,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三大攻坚战的决算部署,加强专题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8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8.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6.8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5.77%。主要用于采购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委托第三方服务、采购监测仪器设备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个,涉及资金1841.77万元。本部门对整体支出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41.77万元。对整体支出开展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841.77万元。

(二)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第三方评价得分为93.74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与年初预期绩效目标一致,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基本规范,有效的保障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和完成,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二是区生态环境局财务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并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对日常财务活动监督管理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区级监管对象对日常监管工作不了解。二是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未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按照检查频次,加强对监管对象的服务指导,加强宣传,强化主体责任。二是按照国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安排,于2020年完成市级验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41284。

附件下载:

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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