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我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3天,同比增加6天。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22天,同比减少4天,超标8天,同比减少6天;以NO2为首要污染物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PM10为首要污染物天数3天,同比增加3天,超标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以O3为首要污染物0天,与去年同期持平。
空气中PM2.5、PM10、NO2、SO2、O3和CO平均浓度分别为61μg/m3、89μg/m3、45μg/m3、7μg/m3、48μg/m3和1.3mg/m3,其中PM2.5平均浓度超标27.1%(年平均二级标准35μg/m3),PM10平均浓度超标7.5%(年平均二级标准70μg/m3),NO2平均浓度超标12.5%(年平均二级标准40μg/m3),SO2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O3、CO暂不参与年、季均值评价。与2024年同期相比,PM2.5、SO2、O3、CO平均浓度分别下降7.6%、12.5%、7.7%、8.3%,PM10平均浓度持平,NO2平均浓度上升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