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27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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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2113

重庆市渝中区“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强调,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上中下游协同,自觉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渝中区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本规划在全面分析渝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现状及潜在土壤和地下水风险隐患基础上,结合渝中区不涉及农用地、农业农村、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涉重金属行业、固体废物处置场地等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有效保障渝中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本规划针对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源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本次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致力于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有效管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提升渝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提高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切实加强渝中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根据生态环境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重庆市“十四五”土壤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渝环〔2022108号)、《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渝府发〔202211号)和《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渝中府办〔202129号)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进展与形势

十三五”以来,全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等确定的目标任务,土壤环境风险基本得到管控,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始起步,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

十四五”时期是深入推进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机遇期,必须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作出“上游贡献”,为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贡献力量。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

1.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顺利完成《渝中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掌握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等环节监管,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及污染地块名录并实时动态更新。完成6块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完成1块工业原址地块土壤治理修复,全区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

2.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开始起步。“十三五”期间,全区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治工作,完成14家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换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9.12万处,督促各单位做好日常防渗管理,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

3.推进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土地出让前土壤性质审查工作的通知》(渝中环发〔201844号)、《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中环发〔202047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土壤环境管理,督促土地使用权人按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环境质量要求。建立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在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分配相关部门共享账号,实现信息互通。

(二)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压力

十四五”期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逐步健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推进,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释放政策红利、制度红利,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逐步形成。但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在生产经营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和无组织排放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问题较为突出。

十四五”时期,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局部区域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但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雨水口排放污染物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问题较为突出。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的加油站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底数不清。

2.土壤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压力较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具有隐蔽性、持久性、滞后性的特点,受城市发展历史因素影响,全区现有雨污合流管网占比51.1%,部分区域管网老化漏损、雨污管网错接混接等问题依然突出,存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风险。潜在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涉及的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事故泄漏等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隐患没有根本性消除。此外,全区14家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监测井设置不规范,不足以支撑环境监测精准性和时效性的需求。

3.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已有监测数据分散在各部门,土壤与地下水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设备不足、监测和执法能力不足。有关部门对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间联动监管、信息共享等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尚不健全。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总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解决一批突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问题,保障人居环境安全、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安全,建设生态宜居美丽渝中,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源头减量。加强空间布局管控,强化环境准入。落实溯源、断源、减排措施,切断污染物进入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的途径,加强污染隐患排查、控制污染增量,从源头预防污染。

问题导向,系统治理。广泛开展调查、监测、评估,精准识别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打通地上和地下污染防控环节,协同推进水、土、固体废物污染治理。

强化监管,依法治污。动态更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相关管理名录,健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提升科技支撑,加强监管执法,强化“污染者担责”。

(三)主要目标

在新的历史时期和面临的巨大压力和挑战下,渝中区政府将迎难而上,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等各部门相关要求,通过规划编制引领“十四五”期间渝中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有效解决土壤环境突出问题,污染源头防控能力进一步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至现代化水平,污染预防、管控和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城市人居环境更加优美,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取得重大进展,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充分彰显,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202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污染源头防控体系和综合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2035年,全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1“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属性

2020

2025

现状值

目标值

1

土壤生态环境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1

约束性

100%

有效保障

2

地下水生态环境

重点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水质2

预期性

--

总体稳定

     注:〔1〕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是指“十四五”期间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包括机关团体、教科文卫用地等)的地块,未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形的比例达到100%,且对违法违规利用的地块全部处罚整改到位、未对人居环境造成风险。〔2〕由于渝中区无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因此,本规划仅对重点污染源风险监控点位水质进行指标设置。重点污染源风险监控点指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加油站周边地下水污染风险监控点位。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防控

1.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

1)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科学合理编制《渝中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统筹配置各类空间资源和要素,加强规划区划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根据土壤环境承载能力和区域特点,合理确定区域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加强布局在沿江、靠河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的环保可行性论证,加强相关企业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壤风险管控。

2)严格落实环境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重庆市产业禁投清单等相关文件要求规定,严格落实渝中区产业政策,有效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环境准入在土壤污染源综合防控的执法监管方面应用。

3)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新(改、扩)建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提出并落实防腐蚀、防渗漏、防遗撒等土壤污染防治具体措施。

4)保障大溪沟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围绕渝中区“一脊、两江,绿地成网”的美丽山水城市格局,严格落实渝中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嘉陵江流域与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地表水和地下水之间的良性水循环,定期开展监测、检测和评估,保障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2.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管控

1)强化加油站风险源管控。开展加油站日常防渗情况排查与监测工作,重点排查双层罐和防渗池的防渗情况,加强付油处、管线、储罐等区域防渗漏台账建设,建立健全油品泄漏的环境预警和应急响应制度。推进加油站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定期开展地下水的日常监测,明确监测方法、监测指标和频次,建立健全地下水日常监测管理制度,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以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的加油站为重点,逐步推进加油站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2)严格污水管网风险源管控。开展全区污水管网破损、错接、漏接情况的调查工作,统筹推进全区雨污水管网更新改造,逐步进行分流制区域的合流管网改造,减少管网渗漏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已建排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做好设施巡查,禁止破坏排水设施或向市政排水管网排放腐蚀性、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3)加强其他潜在风险源管控。加强三甲医院和营业面积5000m2及以上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等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的日常监管,加强作业地面的维护管理,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三防措施”,加强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管理人员污染隐患防范意识,做到提前预防、及时发现、高效治理,减少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4)加强重点风险源的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

加强重点风险源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实施常态化监管,推进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加油站等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根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结果,对环境风险不可接受的,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工作,阻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二)持续加强建设用地的准入管理

1.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

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列入年度供地计划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排查,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及时将全区注销、撤销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用地纳入监管视野,防止腾退地块游离于监管之外。保障建设用地污染及时发现、衔接及时治理,到2025年辖区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2.加强风险管控与修复过程的监管

坚持污染土壤转运联单制度,防止转运污染土壤非法处置。鼓励绿色低碳修复,严控挥发性有机物类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异味等二次污染。鼓励在产企业采用原位风险管控或修复技术,探索加油站边经营边管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模式。严格效果评估,确保实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目标后防控开工建设。针对采取风险管控措施的地块,强化后期管理。加强从业单位和个人信用管理。

3.强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监管

依法应当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或风险评估而未开展或尚未完成调查评估的地块,以及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建设用地地块,不得开工建设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需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未治理修复并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之前,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供应;对已经规划为“一住两公”的,未修复达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之前,不得办理土地征收、收回、收购、土地供应以及核发用地或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涉及成片污染地块分期分批开发的,以及污染地块周边土地开发的,要优化开发时序,原则上居住、学校、养老机构等用地应在毗邻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完成后再投入使用。

4.推进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等应依法包括地下水相关内容,存在地下水污染的,要统筹推进土壤和地下水风险管控和修复。按调查评价、风险评估、修复治理工作步骤,探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的管理和技术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经验。

(三)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1.健全监测监控网络

建立和完善渝中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以大溪沟饮用水源地、毗邻潜在风险源的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加油站、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等重点关注区域周边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制定“常规+特征”土壤环境监测指标体系,搭建“区域环境+企业周边+企业内部”三位一体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收集统计制度。2025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监测。

2.加强执法能力建设

依法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倾倒或填埋,以及利用渗井、渗坑、裂隙等逃避监管的方式向地下排放污染物等行为,对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按要求开展污染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提升执法水平,按需新增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光离子气体检测仪(PID)等土壤污染快速检测、调查取证等执法装备,开展监管执法工作培训。

3.强化科技支撑

进一步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建设,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通过相关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支持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溯源与评估技术的研究,推动先进适用科研成果转化示范推广。

四、重点工程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区域突出土壤问题为重点,科学设置重点工程,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工程信息。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积极创新各类环保投融资方式,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健全科学规范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强项目全周期跟踪问效,保障重点项目实施效果,并及时进行公开。“十四五”期间,系统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大工程。

(一)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源管控工程

1.加油站风险源管控工程

推进14家加油站开展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以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若发现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则开展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

2.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老旧破损管网和错接、混接、漏接管网等实施改造。消除排水设施空白区和生活污水直排口,新建排水管网落实雨污分流,推进规划分流制区域雨污分流,针对规划合流制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分流改造,逐步控制溢流污染。结合老旧小区和市政道路改造,推动支线管网和出户管的连接建设,补上“毛细血管”,实施混错接、漏接、老旧破损管网更新修复。

3.重点风险源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开展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加油站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若发现存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则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治理。

(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工程。以大溪沟饮用水源地、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的加油站等重点关注区域周边建立和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压实部门协同责任,加强考核评估,加强协调配合,共享数据信息,建立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完善经济政策

严格按照重庆市关于生态环境领域市与区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方案,由区县承担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事项和支出责任,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健全区级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重点行业企业绿色提标改造和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提升财政资金分配精准度和效率,优先投向重大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带动社会资金进入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污染责任人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资金。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积极引导银行贷款、绿色债券、绿色资金等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普及相关科学知识和法规政策,提高公众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在产企业土壤环境管理的培训与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自觉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加强环境公共关系和公共传播能力建设,适时公布重点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进展等规划实施情况,引导社会有效监督。

(四)实施效果评估

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的考核范围。依法开展规划实施的监管和评估,到期组织开展规划中期、终期评估,并加强评估成果应用。

附件1

渝中区“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和规模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周期

(一)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源管控工程

1

加油站风险源管控工程

推进14家加油站开展地下水监测井规范化建设,以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的加油站为重点,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企业

2021-2025

2

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因地制宜开展雨污分流改造,对老旧破损管网和错接、混接、漏接管网等实施改造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

相关街道

2021-2025

3

重点风险源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开展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加油站等周边区域土壤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道

2021-2025

(二)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提升工程

4

地下水环境监测网建设工程

以大溪沟饮用水源地、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年的加油站等重点关注区域周边建立和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环境风险应急能力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道

2021-2025

附件2

加油站风险源管控名单

序号

加油站名称

备注

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销售分公司长江加油站

初始建站时间超过20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黄花园油气合建站

3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嘉滨路加油站

4

重庆市渝中区石油有限责任公司鹅岭加油站

5

重庆民族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储奇门加油加气站

6

重庆市桂花园加油站有限责任公司桂花园加油站

7

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菜园坝加油加气站


8

重庆英达实业有限公司南区路加油站


9

重庆轩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李子坝加油站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六店子加油站


11

重庆中石化和光石油销售有限公司肖家湾加油站


12

重庆市石油总公司劳服司化龙桥加油站


1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高渝路加油站


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牛滴路加油站


   附件3

其他潜在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源名单

序号

相关企业名单

备注

1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三甲医院

2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临江门院区)

3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4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特色医学中心

5

重庆市人民医院(原市三院)

6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7

重庆市中医院(道门口部)

8

重庆市妇幼保健院(七星岗院区)

9

重庆市人民医院(原市中山医院)

10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一分院

11

重庆龙华实业集团众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营业面积5000m2及以上的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

12

重庆龙华实业集团龙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

重庆龙华实业集团沃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

重庆商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中心

15

重庆仁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6

重庆龙华实业集团众华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7

重庆龙华实业集团天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8

重庆商社悦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9

重庆龙华实业集团众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政策原文:

一图读懂丨《渝中区“十四五”土壤和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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