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12-27 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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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管委会、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重庆市渝中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委员会

2022113

重庆市渝中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时指出,“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系统谋划我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渝中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等,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第一节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全面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方针,强化“上游意识”,担起“上游责任”,扎实推进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和碧水保卫战,辖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人民群众亲水、乐水幸福感明显增强。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统筹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三水共治”,推动辖区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十三五”期间,市控嘉陵江大溪沟断面地表水水质总体达到II类标准;长江、嘉陵江渝中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化龙湖水质总体达到地表水V类标准,满足景观功能要求;水环境安全保持“零事故”。无黑臭水体。

水污染防治成效显著。系统推进城市生活污染治理,“十三五”期间累计新建城市污水管网约12.8km,完成菜园坝、滨江公园、洪崖洞3处泵站应急设备技术改造。严格控制船舶码头污染,实施“一船一策”分类治理,累计完成迁移(拆解)船舶25艘、美化(更新)31艘。辖区全部码头、港内游船实现垃圾、污水“全收集”“全上岸”。开展固定污染源水污染防治,辖区机动车维修厂、医院等企事业单位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有序推进长江入河排口溯源整治,对“两江”渝中段岸线排口实现“拉网式”“全覆盖”排查,发现各类排口60处,其中雨水口21处、溢流口24处、其他排口15处,实施“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和管理。

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高标准完成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现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全隔离”、视频监控“全覆盖”和宣传警示“全到位”。彻底整治船舶污染,完成保护区内5艘船舶搬迁,在全市率先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区船舶“清零”。建立完善应急措施,修订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落实水源地及水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与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水厂等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每年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演练,水源地应急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创新实施水源地“河长+警长”管理模式,进一步打击垂钓、游泳等违法行为,水源地保护实现常态长效。

水资源总量控制不断深化。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实施城市水厂及管网改造、节水型企业建设、公共机构节水和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等多项重点节水工程建设。2020年,渝中区用水总量控制在8900万m³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为5.07m3/万元,较2015年下降36.6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10m3/万元,较2015年下降40.48%,完成了“十三五”控制目标。

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全面落实河长制,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8项制度,实现区、街道、社区三级河长组织体系全覆盖。创新推行“河长+警长”新模式、开展“清河一号”“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推动河长制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纵深发展。深入落实第1号、第2号市级总河长令,排查整治“三排”“三乱”问题419个。深化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进一步优化联合打击、案件会商、线索移交、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十三五”期间共立案查处水污染案件12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并完成涉水生态损害赔偿案件2起。

专栏1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主要目标指标

2020年

目标值

2020年

完成值

1

长江、嘉陵江渝中段水质(类)

III

II

2

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

0

0

3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比例(%)

0

0

4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100

100

5

城区湖库水质(类)

V

V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旧繁重

渝中依山傍水,是重庆对外展示的重要窗口,有河有水的现状已不能满足现代山水城市独特魅力展示区、高品质生活示范区的区域发展定位需求。如何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水清岸绿、人水和谐,工作任务仍旧繁重。

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还需补齐。渝中作为重庆母城老城区,建设年代久远且城市开发强度极高,原有建成排水管网大多为雨污合流制管网,地下空间复杂,已建成管网许多为建筑覆压,持续改造难度大。由于主城截流干管共用,渝中区处于下游,为保障主城排污干管和污水处理厂运行安全,市排水公司在渝中区设置了溢流口,暴雨天气存在雨污水溢流入江问题。

水资源利用与保护仍有差距。据渝中区气象资料统计显示,全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088.8mm,较全市降雨量较小,区域内降雨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4-10月,且多呈大雨或暴雨,占年总降雨的85%左右。目前全区水资源粗放利用方式还没有根本扭转,节水问题仍然存在。供水管网布局结构不完善,部分管网建成年份较早,老化问题比较严重,水资源高效供给保障难度仍然较大,与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需加强。渝中属于老城区,两江水域及消落带、自然山体构成的自然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干扰强度较大,部分自然生态遭受侵占和破坏,城市开发中沿江建筑、绿色廊道与自然景观空间和人文景观缺少有机融合,生态保护修复压力依然较大。

水生态安全保障有待提升。环境应急联防联控难以贯穿环境风险防范全过程,渝中与周边区、区内各部门应急联防联控内容相对单一,以应急演练为主,未形成深入合作。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存在交通穿越,有一定环境风险。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水平有待提升。

水文化系统挖掘和价值利用力度不够。渝中区地处长江、嘉陵江交汇处,依山而建、临水而居,是重庆“母城”之所在,浓缩了山城、江城之精华。但依托良好水生态资源优势因地制宜打造“好山好水”靓丽名片力度不够,水元素在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文化增色等方面融入不够充分,自然岸线保护、生态河道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河岸文化空间建设等还存在一定差距,群众“亲水、爱水、护水、节水”理念需要进一步提高。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三节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以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为重点,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构建现代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新目标,推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第四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多元共治。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因地制宜,系统防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协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统筹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推动流域上下游地区互动协作。

——协同联动,落实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着力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1. 目标指标

到2025年,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恢复,基本形成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水安全、水文化统筹推进格局。到2035年,全区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水生态系统功能更加完善,“五水”格局更加稳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人民对优美水生态环境的需要基本得到满足。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全区总体水质保持优良,长江渝中段、嘉陵江渝中段水质达到或优于II类;境内劣V类水体比例为0;全区无黑臭水体。

——水资源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到2025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900万立方米以内,达到城市节水II级标准。

——河湖水生态健康有效恢复。到2025年,沿江消落带生态系统持续改善;全区水生生物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居民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全区水环境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和智能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水文化格局不断深化。优秀三峡水文化得到传承,“两江四岸”国际化山水都市风貌得以重塑,“人水和谐”新格局初步显现。

专栏2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年

现状

2025年

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市控嘉陵江大溪沟断面水质(类)

II

II

约束性

2

长江、嘉陵江渝中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水资源

3

全区年用水总量(亿m3

0.89

0.89

预期性

4

达到生态流量底线要求的河流数量(条)

2

2

约束性

水生态

5

两江岸线渝中段消落区整治(公顷)

27.72

预期性

水安全

6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水文化

7

实施“两江四岸”渝中段治理提升工程

完成阶段性

目标

预期性

    第三章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入河排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开展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巩固深化生活、服务业、船舶污染治理,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

第六节  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

完善入河排口一张图数据。对照生态环境部移交的79个入河排口清单,逐一开展现场排查,对排口进行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完成入河排口命名和编码并建立入河排口台账。开展重点入河排口标志牌设置。强化大数据运用,整合排口地理信息、溯源信息、水质信息、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等数据,建设入河排口信息管理系统。

分类推进入河排口整治。研究制定和落实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在排查、监测、溯源基础上,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逐一明确入河排口整治要求、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分类推进入河排口整治。到2023年,基本完成长江渝中段、嘉陵江渝中段排口整治。开展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2021年完成长江干流沿线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2023年完成嘉陵江沿线入河排口规范化建设。

加强入河排口监督管理。强化入河排口管理,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完善入河排口智能化监管能力建设,实施重点入河排口在线监测项目。加大入河排口环境执法力度,定期开展巡查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节  深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补齐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短板。深入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暨排水系统溢流问题整改。开展全区排水管网精细化排查工作,建设排水智慧数字化平台,推进管网数据信息更新与共享。制定渝中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对现有截留制排水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针对无法彻底雨污分流的老城区,尊重现实合理保留截留制区域,因地制宜开展分流改造;对新建的排水管网,全部按照雨污分流模式实施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规划分流制区域雨污分流。

第八节  推进企事业单位水污染防治

加强医疗废水治理监管。落实医疗机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医疗机构配套建设与污染物排放相匹配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医疗废水排放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实施重点医疗机构污水在线监测项目。加强环境执法及监测,严肃查处治理设施不匹配和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排污行为,督促辖区医疗机构污染物达标排放。

强化服务业污水处理监管。持续推进机动车维修厂(含4S店)、餐饮、宾馆、学校、医院、5000平方米及以上商场、综合大楼及住宅小区等单位(场所)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有效控制污水无序排放。新建上述单位(场所)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排放。

第九节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推进现有船舶改造升级。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基础上,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依法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船舶。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控制。优化沿江港口码头布局,全面开展港口、码头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并达到相关要求。建设船舶污水上岸接收设施,完善船舶污染物“船—港—岸”全过程衔接和协作。加强船舶“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所有在用船舶全部执行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实现保留船舶污水、垃圾上岸处置“全覆盖”,做到污染物“零排放”。

第四章  深化水资源管理

坚持节水优先,通过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深化水资源管理,促进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不断提升用水效率。

第十节  强化水资源保障

严格用水总量控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三条红线”工作落实,建立和完善用水强度、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促进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到2025年,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8900万立方米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满足市级考核要求。

加强用水全过程管理。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完善重点行业企业供用水计量和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十一节  加快节水型城市建设

加强城市生活节水。加快推进节水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老城区、老小区等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完成供水管网改造10公里。推进管网分区计量管理(DMA)。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推进市政节水。城市园林绿化应选用节水耐旱型植物,减少灌溉用水。开展公共机构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降低水资源漏损率。推动规模以上住宅小区、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宾馆等兴建集雨环境用水工程,探索道路集雨、屋顶集雨,用于城市杂用水及其他城市公共用水。城市绿地系统和生活小区,推广直接利用雨水浇灌绿地草坪,鼓励浇灌设施更换为喷灌、微灌等节水方式。

推进企业节水。鼓励企业加大节水装备及产品研发、设计和生产投入,降低节水技术工艺与装备产品成本,提高节水装备与产品质量,提升中高端品牌的差异化竞争力,构建节水装备及产品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加大节能项目投资力度,鼓励企业项目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实现一体化节水;严控洗浴、洗车、洗涤、宾馆等高耗水行业用水,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优先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

第十二节  完善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

加强非常规水利用。统筹利用好再生水、雨水等用于灌溉和生态景观。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因地制宜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禁止盲目扩大景观、娱乐水域面积,生态用水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推进中水回用。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应当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新建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节水器具,鼓励新建小区居民优先选用节水器具。到2025年,达到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标准。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城市生态景观、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逐步提高中水回用率,鼓励构建城区良性水循环系统。

第五章  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推动两江岸线、城市水生态功能恢复,不断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功能的保护与修复。

第十三节  推进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

提升“两江”岸线生态功能。优化调整岸上、岸下城市功能布局,推动现有仓储物流、批发市场、货运码头等专项治理和有序腾退,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系统。实施“两江”岸线渝中段消落区环境综合整治约27.72公顷,因地制宜、因水制宜推进滨江沿岸生态廊道建设。推进珊瑚公园、滨江公园建设,修复珊瑚坝及周边滩涂区域生态环境,推进珊瑚坝生态湿地与滨水活动空间建设,打造江心绿岛。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成市级下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任务。

开展景观水体治理提升。实施化龙湖水质提升工程,开展防渗漏改造、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化龙湖自净能力。建立健全城市水体长效保护机制,强化日常巡查、维护与监测,确保化龙湖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地表水V类标准。

第十四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两江”水生生物资源监测,推动水生生物资源科研工作,分析研究水生生物生态环境变化及发展趋势,预测不良趋势并及时发布警报,保护辖区内水生生物。对水生生物资源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建设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偿措施。

严格落实“十年禁渔”政策。全面落实长江禁渔措施,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强化禁渔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市民法治意识和渔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捕捞行为,确保禁捕工作常态长效。

第六章  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水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第十五节  保障城市饮用水安全

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果。巩固、提升大溪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成果。建设水源地沿线在线监控系统及语音警示系统。不断健全“四长联防”管理机制,开展日常巡查管理与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护区内非法种植、垂钓、游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

提升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大溪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风险防范,修订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督促建设曾家岩大桥事故导流应急池。每年开展大溪沟城市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调查及环境状况评估。

第十六节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深入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要求,以医疗机构、汽修4S店、加油站等环境风险企业为重点,督促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制度。登记(更新)环境风险源信息,通过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督促企业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全面开展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按要求定期开展行政区域、流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提高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水平。到2025年,全区行政区域、两江流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实现全覆盖。

第十七节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鼓励医疗机构建设事故调蓄池、应急闸坝等事故排水收集截留设施。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以大溪沟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目标为重点开展“南阳实践”经验推广,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加快提升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加强环境风险物资储备及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系统提升全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嘉陵江。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十八节  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推进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感知与预警能力。加强跨部门、市区数据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到2025年,实现“两江”渝中段出入境断面、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涉水污染源单位、重点入河排口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建成全区水生态环境智能监管系统。

第十九节  强化水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深化环境应急演练。落实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年度应急演练制度,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每年开展1次以“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的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强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日常训练,督促指导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按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依托生态环境与交通、应急、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机制,修订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应急物资保障、事故风险防控等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各部门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部门联动。建立与江北区、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南岸区等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联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第七章  积极促进水文化精神传承

立足“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目标定位,坚持传承和发扬,积极挖掘优秀水文化理念,传承水文化精髓,以“两江四岸”建设为契机,推进现代水文化创建,打造人水和谐新格局。

第二十节  加强水文化建设

挖掘水文化精髓。以“江城”、巴渝文化、长江索道、朝天门码头等为载体,深度挖掘渝中水文化内涵,推动进行文艺再创作、生产,不断推出具有时代印记的水生态文明作品,弘扬优秀水文化。

推进城市水文化建设。加快实施《重庆市渝中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方案》,开展长江、嘉陵江渝中段19.1公里岸线综合治理提升,发挥水生态环境治理在城市品位提升中的驱动作用,有效融合半岛、滩涂等特色景观,打造具有山城、江城特色的城市岸线景观,彰显“山、水、城、桥”立体之美。以水为载体,合理布局亲水便民设施,打造群众可看、可感、可互动并具有水文化底蕴、彰显地方滨水文化特色的公共活动水岸空间。

第二十一节  强化水文化宣传

强化水文化宣传。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以水生态文明理念和特色水文化为主题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长江索道、轮渡等水文化载体知名度,打造全民爱水、治水、护水、亲水的和谐局面。

第八章  推动区域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立足水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强化流域区域协同治理,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协同发展大局,推动水生态环境共建共保。

第二十二节  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协同推进长江流域保护治理。坚持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保障长江干流渝中段水质保持为Ⅱ类。与江北、南岸合作发力,推进“两江四岸”核心区项目建设,促进“两江四岸”整体提升。推动与九龙坡、南岸、江北、沙坪坝等周边友邻区在上下游、左右岸水污染防治和环境应急等方面,实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资源互助;探索开展联合执法、错时执法、交叉执法等。加强涵盖运输船舶、港口、码头全链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协同管控。协同推进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力度,与九龙坡区、沙坪坝区、南岸区协同推进鸡冠石污水处理系统溢流问题整治。

积极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与市级关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相关部署与要求,拓展水生态环境领域共建共保。深化与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等友好区协作,加强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等方面经验互补,积极探索开展“五水”共治技术经验交流。按照全市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一区两群”发展定位,推动长江、嘉陵江渝中段水污染防治及水生态保护引领示范与巫溪县建立对口协作机制,深化水生态环境保护合作。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节  加强组织保障

各级河长要加强对责任河段的巡查检查,分级分段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工作,统筹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是落实规划各自牵头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保障规划目标和任务完成。各类排污单位是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具体措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

第二十四节  加大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重点投向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以及环境风险管控、生态修复、环保基础设施及能力建设领域,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积极争取国家、市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企业和业主资金投入为主,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各类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和社会捐赠资金增加生态环保投入。

第二十五节  加强监督管理

建立规划实施考核机制。实施重点目标任务清单管理,强化工作督促指导,对工作严重滞后的部门、街道实施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强化考核评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注重激励引导,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

加强环境日常监管。区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管与执法,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第二十六节  促进全民行动

健全水生态环境信息发布机制。保障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状况知情权,定期公开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依托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依托黄沙溪环保绿化基地和环保公众开放设施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中小学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不断健全和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充分发挥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和规范生态环保非政府公益组织发展。

附件:渝中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件

渝中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重点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别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任务及任务量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实施年限

1

水环境治理

入河排口排查整治

入河排口综合整治工程

分类建立入河排口台账,完成入河排污口标志牌设置并建立二维码管理系统。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局、区住建委等

2021-2022

2

编制渝中区入河排口“一口一策”方案,实施入河排口“一口一策”分类整治。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

区住建委、区交通局等

2021-2023

3

对区级重点入河排口实施在线监测。

区城管局


2021-2022

4

生活污染防治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完成平顶山B24线、B25线、红岩公园B31线等山水入网问题整治。

区住建委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2021-2022

5

完成菜园坝、滨江公园、洪崖洞等污水提升泵站江水倒灌问题整治。

区城管局

区住建委等

2021-2022

6

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

制定渝中区排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统筹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区住建委

区城管局、区城投公司等

2021-2025

7

企事业单位水污染防治

医疗废水治理监管工程

实施18家重点医疗机构污水在线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健委等

2021-2022

8

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工程

在长江、嘉陵江渝中段选址建设船舶生活污水上岸接收设施。

区交通局

区住建委、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2022-2023

9

水资源保障

节水措施

生活节水

推进老城区、老小区等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完成供水管网改造10公里。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

区城管局


2021-2025

10

再生水循环利用

建筑中水回用工程

推进大型新建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住宅建筑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区住建委


2021-2025

11

水生态保护修复

水生态保护修护

提升两江岸线生态功能

实施“两江”岸线渝中段消落区环境综合整治约27.72公顷,推进滨江沿岸生态廊道建设。

区住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等

2021-2025

12

推进珊瑚公园、滨江公园建设,修复珊瑚坝及周边滩涂区域生态环境,推进珊瑚坝生态湿地与滨水活动空间建设,打造江心绿岛。

区住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等

2021-2025

13

开展景观水体治理提升

实施化龙湖水质提升工程,开展防渗漏改造、内源治理和生态修复,增强化龙湖自净能力。

重庆(化龙桥)国际商务区开发建设委员会

区住建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等

2022-2023

14

水环境安全防控

饮用水源保护

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修复更新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隔离设施及标志牌。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投公司等

2023

15

饮用水水源地智能监控

建设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在线监控及语音警示系统,确保水源地环境安全。

区生态环境局


2021-2022

16

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范

修订大溪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每年组织开展1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等

2021-2025

17

建设曾家岩大桥事故导流应急池。

曾家岩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区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委等

2022

18

水环境风险防控

开展“南阳实践”经验推广

制定“南阳实践”工作方案,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实施流域水环境风险防范工程。

区生态环境局

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局等

2022-2023

19

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在线监测设施系统建设

建设“两江”渝中段出入境断面、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

区生态环境局


2021-2022

20

应急排放隧道在线监测

建设太平门污水预处理厂应急排放隧道在线监测,实现远程实时监控及监测。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建委等

2022

21

渝中区水环境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

建设渝中区水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整合长江、嘉陵江水质监测、视频监控、入河排口、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实现“一张图”管理。

区生态环境局

区大数据管理局等

2022-2025

22

水生态文化建设

城市水文化建设

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

加快实施《重庆市渝中区“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作方案》,对长江、嘉陵江渝中段19.1km岸线开展生态修复、工程治理、公共空间改造提升,打造山水城市“会客厅”。

区住建委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交通局等

2021-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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