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2024年1月2日。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yzqhpgs@163.com,电话:023-63826504(传真),通讯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金汤街24号,邮编:400013。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11 |
重庆朕尔职业病康复医院迁建项目 |
重庆市渝中区渝州路190号附1号1-2楼 |
重庆朕尔职业病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
湖南昊烁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专科医院,床位110张,主要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咽喉科、职业病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皮肤科、检验科、口腔科和住院部(不设置传染病科室及传染病房)等;配套建设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暂存间、辅助设备及业务用房等。 |
1、废气:①废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接入竖井引至屋顶高空排放。②煎药废气接入竖井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③检验室废气经生物安全柜高效过滤后外排。 2、废水:配套建设污水处置站(设计处理量65m3/d)及应急事故池(≧19.5m3),采取“生化+调节+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工艺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包含医疗废物、检验废液、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生活垃圾等。①规范建设医疗废物暂存间(1F北侧,面积7m2),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分区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有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②检验废液、使用后的非活性炭、废紫外线消毒灯等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③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定期委托专业单位经化学消毒后清掏转运处置;④中药药渣袋装化收集后交市政部门收到处置;⑤未被污染的一次性输液袋/瓶消毒后交物资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利用,不得用于原用途。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设施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及建筑隔声等措施降噪,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6-500103-04-03-887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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