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法治工作,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法制政府建设,加大普法、学法、用法力度,各项法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法制审核与送审、印发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局制发的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近年来,我局牵头制定并由区委、区政府印发实施的《重庆市渝中区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4份文件均进行了合法合规性审查并按相关程序完成备案。同时,坚持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及时完成现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建立健全了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等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环保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三是严格依法决策。在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认真落实专家评审、公众参与、风险评估等法定要求;对环境行政处罚重点案件,坚持集体研究决策,确保决策科学。四是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查处分离”、集体审议、处罚决定公开、监督考核等制度机制,确保市区自由裁量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二)落实审批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要求,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窗口管理,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好事,让群众好办事”。按照“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建立了环保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依法对机构改革后区级生态环境保护行政许可事项、流程、服务、监督等方面按规范要求逐项清理更新,完成了许可标准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8项行政许可事项由法定办理总时限173天大幅缩减至26天、缩减率达85%。其中,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保竣工验收(均不含法定公示时间)审批时限均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时,依法取消了环评审批前须经水利部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行业预审等审批前置条件,取消环评审批文件作为投资项目审批、工商执照前置条件等,取消建设项目投产前试生产、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大气、水类),未发生变相继续审批的情况。
(三)严格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拳治污、铁腕执法,真正实现对环境污染行为“零容忍”。一是健全环境执法监管机制。环保与公安、检察机关分别建立了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有力打击涉及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行为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深化“双随机”执法检查。将辖区71家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抽查抽检名录库,实现每年抽查“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三是严格依法处罚。严把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处罚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019年1-11月,共立案37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39件,罚款128.60万元。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等工作为契机,加强与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城市建委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严查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
(四)深化环保法制宣传。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系列宣传活动。一是依托“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环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广场法制宣传活动。二是结合环境执法、信访投诉处理等契机,通过召开辖区企业排污申报会、环保约谈、环保座谈、施工项目协调会、以案释法等方式,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制作环保行政提示书、告知书、环保法律法规宣传折页等,针对重点法律法规条款加强宣传,强化宣传效果。四是利用《渝中报》等宣传平台,加强新《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普法宣传。
(五)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政务事项、项目许可、执法监管、环境质量等信息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及媒体监督。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公开,对8项行政审批及2项公共服务事项的规范名称、设立依据、追责情形、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全网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二是依法依规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等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程序、时限要求全文本公开,公开公示率、正确率均为100%。三是按照透明、公开原则,定期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督促指导辖区重点监管对象公布环境信息,并对公示内容进行抽查。四是切实做好环境质量信息公开。按照“水十条”要求,对大溪沟饮用水源地水质、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信息定期公开,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同时,积极利用渝中生态环境官方微信和官方微博发布辖区各类环境信息,保障居民知情权。
(六)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加快环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使违法失信者无处遁形。一是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开展辖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确定了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重庆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渝中区水厂等11家区级重点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完成渝中区2018年度区级参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对结果进行了公开公示,所有参评企业信用等级均为良好及以上,其中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信用等级为诚信企业。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渝中网上录入工作,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重庆市渝中区201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将企业涉及环保领域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相关信息及时录入“信用渝中”系统,截至目前已录入相关信息481条,严格录入数据把关,切实提高录入数据质量,积极推动企业分类监管。
二、存在的问题
十八大以来,新修订出台环保法律8部、重庆新修订出台环保条例2部,配套的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更多,对这一系列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精神的系统熟练掌握还不够,还存在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以提升企业自觉守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为核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守法最光荣、违法必严惩”的良好社会氛围,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成为更多企业的价值取向和核心追求。
(二)继续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法制审核与送审、印发等各项工作,确保我局制发的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
(三)严格执法,切实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解决好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作为主题教育活动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抓落实。坚持全天候值守、全方位接诉、全过程沟通、尽全力解决、限时全办结的要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诉,保障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继续深化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推动“信易+”应用,不断完善渝中区生态环境领域“红黑名单”制度建设,并按照“红黑名单”和信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对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将采取加大双随机执法抽查频次,在日常工作中予以重点关注,并将其环保失信行为录入信用平台等手段,推动信用信息多领域应用,推动形成“遵信、重信、守信”良好风尚,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继续深化环保法制宣传,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增强实践体验。围绕法制宣传这条主线,不断创新形式,通过集中宣讲、信息公开等措施,有效解读、精准传播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技术标准等管理要求,持续开展大型公益环保实践活动,实现法制宣传常态化、主题化和生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