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2-03-30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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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印发的《重庆市渝中区〈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实施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持续提升,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宣传

一是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以及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上,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讲话、文章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专题学习,牢固树立广大干部职工法治观念。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区法治理论培训和考试,参训率和考试通过率均为100%。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支队每周开展一次执法实务交流学习,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理念。二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宣讲。将近年来新出台的环保法律法规、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纳入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学习及专题宣讲,纳入区委党校处干班、中青班学习内容,纳入全区干部职工普法学习和考试内容。2021年,区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为区委党校处干班学员、朝天门街道人大、政协委员、中层干部开展《长江保护法》专题讲座3次。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认真执行《渝中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按照“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动态调整我局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完成许可标准化建设。依托“渝快办”执行全程网办,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要求,最大限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跑动,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13项行政许可事项由法定办理总时限267天大幅缩减至40天、缩减率达85.02%。深化落实“跨区县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办理,认真执行市级发布的第三批“跨区县通办”事项及第二批川渝通办事项清单,承接跨区县通办事项5项,川渝通办事项1项,实现受理、转办畅通。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梳理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全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意见征集、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做好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坚决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1年,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件。

(四)全力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涉及我局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制度,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聘请专业律师对我局重大合同和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并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2021年,我局牵头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发布重大决策1件。

(五)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渝中区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渝中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若干规定》等制度、规定规范执法相关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所有环境行政处罚案件进行集体审议,规范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二是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渝中区产业结构特点,污染源现况,制定日常污染源监管库, 2021年对124家区级监管单位开展双随机检查,检查完成率100%三是创新提升执法监管方式。通过无人机侦测、雷达扫描、AI视频抓拍、走航监测等智慧监管手段精准快速锁定污染源,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落实新修订《行政处罚法》,对7个非道路移动机械向大气排放污染物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违法行为出具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简易程序处罚,高效快速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四是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每年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辖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2021年共有13家企业参评,评出良好企业13家。建立渝中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的通知》(渝中环发〔202011号),39家满足条件的信用良好企业纳入首批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监管,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部分重点区域工地实施视频监管,对餐馆安装在线监测或者实施油烟快检,减少对企业正常工作的干扰,并通过发放各类帮扶指导意见书开展柔性执法,督促问题整改,2021年共发放各类督导帮扶意见书40余家次。五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全面落实执法现场检查计划制度,印发《重庆市渝中区2021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渝中环发〔202125号),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全年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42件(含7件实施简易程序处罚),罚款金额69.95万元。六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将普法工作贯穿于实施生态环保行政行为的各个环节。不定期组织辖区医疗机构、加油加气站等相关单位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宣贯和业务指导培训。设计、制作医疗机构、加油加气站、建筑施工工地、汽修、餐饮等五个行业的法律服务卡,将各行业可能涉及的环保手续和法律要求以小册子的形式发放给相关企业,对企业涉及的环保要求和法律法规一次性进行告知和宣传。利用“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点宣传节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制作《长江保护法》公益广告,在重庆卫视五个频道播出宣传。同时,充分运用区政府网站,渝中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依托华龙网、在渝中APP等新媒体,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六)全面落实环境信息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制定《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按照政府办印发《渝中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通知要求,将企业涉及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渝中”,行政许可类信息全部通过渝快办进行办理和公示,实现“双公示”数据“全覆盖、无遗漏”  ,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及媒体监督,2021年依法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5件。严格按照《重庆市渝中区政策解读工作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全年对我局牵头制发的1件规范性文件和1件重大决策开展政策解读,切实增强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七)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全力化解矛盾。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体部署,针对两会一节、汛期高温、建党一百周年等重点节点,印发环境安全专项工作方案,制定重点排查清单,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严格落实市、区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梳理全区生态环境领域不稳定因素和重点信访维稳问题推进情况。做好日常接访办信和维稳工作,切实化解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突出问题。二是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调解工作细则,组织调解员参加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源头,决不能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规范开展行政应诉。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21年局领导出庭应诉1次,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全面梳理应诉答辩内容,依法收集证据材料,积极配合人民法院查明案情。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认真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扎实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等纳入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及局务会议学习内容。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执法能力不足。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但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人员配备不足,难以满足当前工作要求,尤其是街道层级,还未配备专职环保执法机构和人员。二是法制工作人员不足。目前,从事法制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且法律背景工作人员少,我们还需在法治精细化管理、法治宣传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三是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仍需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仍有差距。四是公众生态环境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个别企业生态环境守法意识有待提升,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营造还需加强。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继续严格依法行政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法治审核与送审、印发等各项工作。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全天候值守、全方位接诉、全过程沟通、尽全力解决、限时全办结的要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诉,保障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三)继续深化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完善渝中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制度和做法,对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将采取加大双随机执法抽查频次,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并将其环保失信行为录入信用平台等手段,推动信用信息多领域应用,推动形成遵信、重信、守信良好风尚,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继续深化环保法治宣传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围绕法治宣传主线,不断创新形式,通过集中宣讲、主题活动等措施,有效解读、精准传播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大型环保实践活动,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主题化和生活化。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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