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3-03-13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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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印发《重庆市渝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以法治力量保护生态环境,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持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作为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及局务会议重点学习内容,进一步提升全局法治意识、法治理念。全年共组织集中学习4次,常态化开展自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二是认真开展法治理论教育培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区级法制理论知识考试和年度法治理论知识网上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选派干部参加市区组织的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执法支队每周开展一次执法实务交流学习,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依法行政理念。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等重点宣传节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充分运用区政府网站,渝中生态环境官方微博、微信,依托华龙网、在渝中APP等新媒体,强化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公众的环保理念和守法意识。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化“全渝通办”。依托“渝快办”平台执行全程网办、一网通办,配合开展平台界面优化,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推进“跨省通办”。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放管服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第一批事项和川渝通办第一、二批事项办理提质增效同步市级发布放管服改革第二批和川渝通办第三批事项清单、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承接生态环境领域跨区县通办事项5项,川渝通办事项1项。三是提升行政效率。及时调整更新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简化办事流程,缩短审批时间,12项行政许可事项由法定办理总时限265天大幅缩减至39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规范重大决策管理。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对我局重大合同和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中的作用,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开展全局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制定、意见征集、法治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各项工作,坚持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专项清理相结合,有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1,清理规范性文件1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污染源现场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制定印发《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渝中区2022年生态环境执法现场检查计划的通知》,分类开展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等五类专项行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全年抽检147家企业,完成率100%办理环境行政处罚一般程序41件(其中10件免予行政处罚)、简易程序14二是提升执法队伍能力。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环境执法大练兵行动,通过新式执法服着装队列训练、执法练兵现场实战比武、环境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现场执法和应急处突能力;对11个街道环保员开展培训,增强一线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三是建立联动执法机制。同上下游区县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共同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区级各部门开展运渣车辆专项执法、排污管网整治、大溪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巡查、危险废物联合检查、噪声巡查联合执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四是提升科学治污水平通过无人机侦测、雷达扫描、AI视频抓拍、走航监测等智慧监管手段精准快速锁定污染源,全域实施VOCs走航扫描和气溶胶激光雷达颗粒物扫描,建立大气、水、声、土壤、辐射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在全市率先推广中小型医疗机构污水在线监测试点,率先实现加油加气站三次油气回收改造和油气回收在线监测。

(五)严格落实环境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信息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制定《重庆市渝中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将企业涉及环保领域的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录入“信用中国”,通过“渝快办”实现行政许可等“双公示”,做好环评、排污许可等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依据、受理、审批等信息公开全年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7条、依法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1件。二是规范政策解读。严格按照《重庆市渝中区政策解读工作制度》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对我局牵头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切实增强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及媒体监督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将符合要求的58个监管对象纳入正面清单并在政务服务网站进行公示。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甚至部分免于现场检查对违法企业利剑高悬。对符合市局文件要求免予处罚的企业,坚持依法处罚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全年实施免予行政处罚10件。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严守环境安全底线。2022年渝中区成功响应3起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嘉陵江面污染事件,未对水质造成影响全区多年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二是积极化解矛盾。坚持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会,梳理生态环境领域不稳定因素和重难点问题推进情况,全年共受理群众环境污染投诉4000件,全部按时限办结信访局势平稳,越级上访、规模集访“零发生”。三是主动靠前服务。坚持依法查处与帮扶指导并重,主动靠前开展帮扶解困,发放“帮扶指导意见书”70余份,助力企业完成污水处理站改造、排污许可变更、环境信用评价完善、污水消毒制剂调配、疫情临时暂存间建设等问题,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400余次,环境风险企业排查率、自查率均为100%四是解决难点问题。严格落实24小时值守,确保全天候投诉热线畅通。以“主动介入+人民调解”的工作模式及时掌握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虎头岩工地施工噪声扰民、半岛铂寓餐馆风机噪声扰民等多个长期困扰群众的问题得到化解。五是规范行政应诉。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严格按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开展应诉工作

切实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对标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督察反馈意见,及时建立问题清单,针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入”“生态环保领域执法效能有待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有待加强”等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将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书籍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并积极撰写调研文章;二是全面梳理12345便民热线、环保部微信投诉平台、信访系统等平台信息,针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三是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加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仪器定点监测、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运用力度四是推进大调解体系建设,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处置效率。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一是带头学。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议、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及局务会议学习内容二是强部署。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行政处罚重大问题,全力提升执法效能,切实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三是抓落实。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三、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加强。要进一步强化对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不断提升法制工作能力水平。二是基层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各级、各部门对生态环保工作高度重视,但辖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力量配备不足,尤其是街道层级,还未配备专职环保执法机构和人员,环境执法监管和矛盾纠纷处理压力较大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主线,通过集中宣讲、主题活动举措,有效解读、精准传播一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深入开展大型环保实践活动,实现法治宣传常态化、主题化和生活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平台作用,切实提升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是持续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开展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法治审核与送审、印发等各项工作。按照合法、合理、程序正当的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回避、公开、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严格依法决策,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引导干部职工、人民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全天候值守、全方位接诉、全过程沟通、尽全力解决、限时全办结的要求,妥善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诉,保障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四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大力推行“诚信宣传、失信惩戒”工作机制,分批开展辖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对于环保信用不良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频次,同步“互联网+监管”信息公开,推动形成遵信、重信、守信良好风尚,全面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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