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商务委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来源:区商务委 发布时间:2025-08-1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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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检查内容

法定依据

是否为非现场检查事项

1


对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检查

是否具备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资质和条件;

是否按相关法规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规范管理交易档案;

是否按要求报送信息。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2


对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和二手车经营主体的检查

是否具备二手车交易经营的资质和条件;

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规范管理交易档案;是否按要求报送信息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

3

对现货市场及其经营企业的检查

市场是否纳入规划建设;

市场是否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 (试行)

4

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及其网点的检查

是否符合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条件;

是否合规使用《资质认定书》;

是否依法依规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流程;

是否按要求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是否按要求处置“五大总成”及其他零部件。

《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施细则》

5

对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企业的检查

是否依法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

是否按要求张贴、摆放或设置国家禁限使用规定标语或链接标识;是否按要求督促管理其入驻经营者作出自律承诺;

是否按要求制定企业平台规则;

是否按要求履行告知义务;

是否按要求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

《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6

对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单用途预付卡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状况等的检查

是否按要求进行备案;

是否依法依规管存企业资金;

是否要求落实“三项责任”;

是否按要求报告业务情况;

是否依法依规规范格式合同。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

7

对生活必需品重点保供企业和网点的检查

是否据实申报保供能力等情况;

是否达到重点保供企业和网点标准;

是否按要求据实履行保供义务;

重要生活必需品库存是否达标;

是否及时报送市场监测情况;

在应急时是否听从政府调配保障市场供应。

《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

8

对家庭服务机构的检查

是否公开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监督电话;是否能及时准确地提供经营档案信息;是否建立家庭服务员工作档案;是否建立家庭服务员服务质量跟踪管理制度;是否与消费者签订家庭服务合同

《家庭服务业管理暂行办法》

9

对家电维修经营者的检查

是否具备从事相应维修活动的职业、技术资质;

是否明示服务项目和家电配件的收费标准、质量规范、质保期限以及投诉电话;

家电维修经营者从事特约维修,是否取得商标权人授权,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有效期内的授权证明,并在其被授权范围内提供维修服务;

是否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10

对美容美发经营者的检查

是否具有明确的服务项目范围,并按照其服务项目范围提供服务;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上明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

《美容美发业管理暂行办法》

11

对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的检查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及时报送投资信息,是否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原则,是否存在进行虚假或误导性报告的行为,是否有重大遗漏。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按照规定通过提交初始报告、变更报告、注销报告、年度报告等方式报送投资信息。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在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外国投资者股权并购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在办理被并购企业变更登记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

外国投资者提交初始报告,是否报送本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投资交易信息等信息。

初始报告的信息发生变更,涉及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于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备案) 时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不涉及企业变更登记(备案)的,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于变更事项发生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变更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变更报告,是否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投资交易信息等信息的变更情况。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于每年1月1日至6月 30 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年度报告,是否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投资者及其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经营和资产负债等信息,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是否报送获得相关行业许可信息。

外国投资者或者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及时补报或更正未报、错报、漏报的有关投资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所列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补报或者更正是否符合该条例有关规定。

《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

12

对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的检查

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是否遵循《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四条所列原则;

外国投资者是否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外国投资者对涉及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领域的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是否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外国投资者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

外国投资者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或者外国投资者以其增发的股份作为支付手段对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投资的,是否符合《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第七条所列条件

《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

13

对对外投资企业的检查

是否保存妥当保存证书;

是否有经商处在其报到登记表回执栏盖章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14

对对外劳务合作企业的检查

是否依法依规进行证书、管理制度、业务登统计资料报表,人员招收备案合同条款、风险备用金手续等资料管理。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15

对成品油流通企业及其网点的检查

是否取得成品油流通企业备案审批资质

成品油流通网点建设和经营行为是否规范

成品油流通企业经营是否规范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16

对商务部门安全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检查

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规范;

应急管理制度是否规范;

员工教育培训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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