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重庆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布置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与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情况,管理统计执法队伍;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管理和指导部门、街道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开展住户、消费价格、人口劳动力等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消耗等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抽样调查网络,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应用系统;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统计人员培训等。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服务业统计科、贸易统计科、投资统计科,1个直属事业单位是渝中区社会经济调查队(渝中区统计行政执法大队),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科级事业单位。
(三)单位构成。
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999.10万元,支出总计999.1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0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收支和楼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9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0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收入和楼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9.10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9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5.0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支出和楼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99.69万元,占70%;项目支出299.41万元,占30%。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9.1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15.04万元,下降2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和楼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50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和楼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74.99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经费支付管理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部分经费调整了预算支付方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9.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94.50万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2021年减少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和楼宇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1.56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 按财政经费支付管理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部分经费调整了预算支付方式。.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7.60万元,占85.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26.80万元,下降38.1%,主要原因是按财政经费支付管理要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部分经费调整了预算支付方式。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4.44万元,占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6万元,增长40.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2名在编人员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4.91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32.14万元,占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2名在编人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9.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56.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81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2名在编人员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卫生开支等。公用经费142.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万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了差旅费等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日常行政办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培训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7万元,下降6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一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因疫情减少公务接待频率,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严控因公出国(境)活动,本年度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8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老化,故障较多,增加了车辆维修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28万元,主要用于统计调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2万元,下降5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各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减少了公务用车频率,加强了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减少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9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车辆老化,故障较多,增加了车辆维修费。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家、市统计局、市调查总队等上级主管部门及各省市统计部门到我局调研、交流、质量抽查等事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88.3%,主要原因是疫情减少了公务接待频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9万元,增长34.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需要,接待上级主管部门调研次数及人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4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5.7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3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统计抽样调查项目中临时调查项目增多,增加了调查工作安排会议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2万元,下降93.6%,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培训支出 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日常行政办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14万元,下降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减少了差旅费等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打印机及办公椅。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5项,涉及资金999.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绩效目标设置合理,项目资金使用合规,项目组织管理规范,达到了项目绩效目标要求。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统计局办公室电话023-6376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