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69D/2021-00009 发布机构 渝中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4-14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169D/2021-00009
发布机构 渝中区统计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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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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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中区统计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承担组织领导和管理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组织实施重庆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布置的统计制度、统计标准与发展规划;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监督实施情况,管理统计执法队伍;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承办统计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管理和指导部门、街道统计工作,依法管理地方统计调查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区情区力调查方案,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开展住户、消费价格、人口劳动力等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区二、三产业有关统计调查,搜集、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能源消耗等统计数据;建立健全抽样调查网络,搜集、整理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有关资料;组织建立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和管理统计信息网络系统和统计数据库应用系统;负责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及统计人员培训等。

(二)渝中区统计局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综合核算科、服务业统计科、贸易统计科、投资统计科,1个直属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本单位预算公开数据含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重庆市渝中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0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00.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86.5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86.5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500.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38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0.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1.07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86.5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3.3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09.8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00.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00.66万元,比2020年增加86.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69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缴了2014-2016年度职业年金,2021年该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883.97万元,比2020年增加109.86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项目经费以调减预算指标的方式向街道划拨两员劳务费906.88万元,实质上2021年项目经费并未增加。主要用于企业一套表、统计抽样调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统计局2021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3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3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62.96万元,比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83.97万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车辆1辆。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末安排购置车辆 。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邱义蓉         联系方式023-63765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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