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5-31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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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渝中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政府的领导和统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核心,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抓手,以营造和谐统计环境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为目的,努力提高依法统计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一是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年专题研究治建设工作2。三是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尊法守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二、认真组织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效显著

(一)不断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强化组织领导,定期通过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相关工作,压实责任;修订完善了《执法检查规定(暂行)制度》《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制度,完成了年度统计信用体系建设,在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增设专栏及时公示双随机检查、统计违法处罚等信息,统计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2020年,区统计局开展“四上”企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1100余家,督导检查75家,查处违法企业12统计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组织3名干部参加并通过了统计执法资格考试,选派1名执法骨干两次参加国家统计执法和督察工作,以良好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圆满完成执法检查任务接受全市2020年度统计执法双随机执法检查,市执法总队对我区16家服务业、商贸业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圆满完成了检查任务,企业统计数据质量和台账建设等基础工作得到一致肯定。

(三)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提请区委、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二是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把统计法列入委党校必修课。三是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积极调动各类宣传矩阵,在微信、报纸、电视台、户外广告屏、人流聚集地开展依法统计宣传。四是认真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利用年报定报培训向部门、管委会、街道、企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全年参加统计法治培训人数达2500多人次。五是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向各部门、管委会、街道传达学习全市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自觉依法接受监督。一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条。在规定时间内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公报、统计年鉴行政处罚信息、财政预决算等内容;利用新媒体(微博、微信)发布信息900余条。二是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2020年,我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三、努力查找不足,逐项改进工作

为努力践行法治政府建设,我局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统计干部职工,围绕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奋力拼搏、敬业奉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目前工作主要落实在统计法治宣传和执法检查指导依法治统的有效覆盖面还不够;二是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效与目标间还存在差距,没有充分发挥统计法震慑力;三是对依法统计、依法行政的学习和培训力度还不够,部门、管委会、街道对统计法不熟悉不掌握的领导和统计人员还存在较大比例。

四、2021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依法统计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传。积极组织部门、管委会、街道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关于统计的三个重要文件《意见》《办法》《规定》,不断提高全区统计人员的法律素养。

)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加强与区市场监管局合作,联合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

)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统计信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企业统计信用信息、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认定、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对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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