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统计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6 1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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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区统计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统计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以强化执法监督为抓手,以营造和谐统计环境为重点,以增强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法治意识为目的,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

一是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各科队协同配合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二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三是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全局领导干部尊法、守法、用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重要统计文件列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学习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 

二、认真组织实施,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成效显著

(一)坚持深化法治建设,提升统计监督效能。一是主动作为,认真抓好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后半篇”文章。积极向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和我区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多次获得领导批示;为党委政府起草2022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报告、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渝中区整改落实方案、报告以及《渝中区贯彻落实〈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出台渝中区统计全流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制度等7项制度,进一步强化统计制度规范,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二是协作配合,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制度,持续推动将统计工作纳入区委巡察重点内容。三是组织开展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专项工作。召开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会议,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委等17个部门参与自查。经自查,未发现存在统计机构作为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单位的文件和做法,也未发现部门有设立影响企业独立上报统计数据的规则,不存在调用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数据作为部门各项评比表彰和资格认定依据的文件和做法。

(二)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良好统计生态。一是高站位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提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学习贯彻全市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国家统计局关于2022年查处的7起重大统计违法案件的通报》3次,不折不扣推动专项治理行动走深走实。二是高效率开展数据核查。围绕企业入退库、统计源头数据质量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筑牢防治统计造假防线。组织各专业科室每月对月度、季度报表重点领域、重点指标主动开展数据核查,实现一套表企业核查全覆盖。截至12月,累计在一套表平台系统查询3293条,书面核查136家,实地核查93家,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三是高标准落实执法检查。印发《渝中区2023年度统计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以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执法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66家规模以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对3家数据质量有问题的企业进行责令改正,对1家迟报企业给予警告并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统计震慑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注重普法宣传教育,筑牢统计法治根基。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全国、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等重要统计法治工作。二是提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对《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进行再学习、再领会,主动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三是持续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邀请市局专家为全区科级干部培训班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四是认真组织统计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年报定报、专题培训等方式向部门、管委会、街道、企业宣讲统计法律法规10余场2000余人次,督促部门、管委会、街道学习中央重要统计文件。五是充分发挥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向部门、管委会、街道传达学习全市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统计执法三项制度。区统计局在执法过程中全面推行统计执法“三项制度”,不断优化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做到执法检查程序合法、行为规范、过程严谨、结果可靠。一是通过信用重庆和区统计局门户网站及时公示公开统计违法企业行政处罚信息、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等内容。二是在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按照统一统计执法文书格式文本,规范文字记录相关情况。三是对重大统计行政处罚前先进行书面审核、开会讨论,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

(五)坚持依法开展普查,确保经济普查数据质量。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在区委常委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上研究部署普查相关工作,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普查。二是扎实开展单位清查。严格过程管理,建立区经普办工作组人员“一对一”对口联系4个管委会、11个街道办事处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标准,建立“日统计、周通报”督查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严格审核机制,加强对商圈、专业市场等重点区域商户数据核实力度。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在辖区重要路段、人流密集路口、重点楼宇悬挂经普标语、张贴普查公告,引导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承办重庆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暨《统计法》颁布40周年宣传活动,进一步增进社会公众对经济普查的了解,营造依法普查氛围。

三、努力查找不足,逐项改进工作

为努力践行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局统计干部职工,围绕统计依法行政工作,奋力拼搏、敬业奉献,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还未学懂弄透,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统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因平时业务繁忙,真正能够参与执法工作的人员较少,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还需提高。三是法治宣传还不够到位。虽然每年都开展了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基层统计人员还存在不了解、不熟悉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深化依法统计和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促使统计法治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一)持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积极组织部门、管委会、街道、企业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四个中央重要文件,不断提高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二)持续强化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采取一帮一的方式,结对学习执法业务知识和执法技巧,熟练掌握各专业指标口径、文书制作及执法流程。让具有执法资格的统计人员都参与到统计执法实践中来,以理论促实践,用实践来检验理论,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三)持续加大统计执法检查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防范和严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坚决排除各种因素对统计数据的干扰,严肃查处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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