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渝中区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军休中心)是重庆市渝中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
1.负责移交渝中区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接收、管理和服务;
2.负责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3.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适合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特点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5.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各项经费预算编制;
6.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人事档案整理;
7.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离休退休费的发放、调整;
8.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医疗费的报销、发放;
9.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一次性抚恤、特别抚恤的申报、发放;
10.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日常性管理;
11.负责指导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站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
12.负责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土地、用房、车辆设施设备等国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13.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军休中心设有党政办公室、接收安置科、服务管理科、财务科等内设科室,下设蔡家石堡、上大田湾、袁家岗、彭家花园、大坪5个军休所。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2690.09万元,支出总计22690.0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269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690.09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269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其中:基本支出1172万元,占5.2%;项目支出21518.09万元,占94.8%;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690.0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51.4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69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96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9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1.45万元,减少1.9%,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2.96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69万元,主要原因是下半年下达并使用党建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508.34万元,占99.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12万元,减少1.3%,主要原因是军休干部人员减少且使用军休干部增资款。
(3)卫生健康支出75.52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万元,减少0.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98.5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新增享受住房补助的人员。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53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津补贴等调整及补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发放工资、津补贴、年终绩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职业年金、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活动和工会活动,以及人员退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体检费、工会经费、退休人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经批准,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项目调剂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根据军休干部需求,2024年开展外出活动较多,且经批准为新购置车辆安装配套设备。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2024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53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3.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费、维修费、过路费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7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经批准,根据实际情况从其他项目调剂使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6万元,增长11.67%,主要原因是根据军休干部需求,2024年开展外出活动较多,且经批准为新购置车辆安装配套设备。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24年度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1辆(2023年保有量为12辆,2024年报废1辆并拟新购1辆,但年末结账日前暂未交付,仅安装配套设备);因公出国(境)0人;国内公务接待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人。2024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维护费1.22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36万元,培训费支出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6万元,增长43.0%,主要原因是根据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需要,举办会议。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3万元,增长7.6%,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活动和工会活动,以及人员退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全部属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5.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29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军休干部体检。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29%,且全部为小微企业。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全部以填报目标自评表的形式开展,涉及资金21518.0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个项目执行情况较好,有力保障军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落实。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303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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