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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办公时间: 上午:9:00—12:3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办公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金汤街74号6楼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023-63760006

发布时间:2024-03-06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全市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  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求。

(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文艺院团发展。

(五)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  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  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  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产业基地、  园区和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促进文  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  场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九)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旅游、  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工作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指导街道开  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

(十)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指导文物修缮、考古、古籍保护和博物馆建设,  组织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

(十二)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  推进全域旅游。

(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  员职业资格管理。

(十五)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

(十六)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4-03-06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统筹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指导和管理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建议提案办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财务等工作;统筹协调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公共服务科。负责拟定文化旅游公共服务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共文化旅游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统筹协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贯彻并监督实施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场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负责对外信息服务工作,指导公共数字文化工作,协调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公共文化交流合作;制订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承办全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指导街道社区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指导文艺创作,扶持推动文艺院团发展,指导监督文艺社团工作。

(三)  资源开发科。负责文化旅游特色资源普查开发,开展文化旅游宣传营销;负责旅游市场新业态调研;统筹推进全域旅游,指导文化旅游产品开发体系建设,优化旅游目的地和线路规划;指导开拓海内外旅游市场,开展区域旅游合作;组织协调重大文化旅游节庆营销活动;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文商旅城融合发展工作;指导文化旅游服务新技术开发应用和科技信息化建设。

   (四)文化遗产保护科。负责拟订文物和非物质 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承担文物保护和考古有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各级文 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和审核工作。组织非物质 文化遗产资源调查、记录、确认、建立名录和研究、宣传、保护、 传承、传播、转化、发展工作。负责全区革命文物、近现代重要 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新型文化遗产管理保护利用工作。组织开展  全区不可移动文物、革命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

   (五)体育科。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实施国民体质监测;监督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推动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和对外交流工作;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审核和审批;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负责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核申报及审批;指导区体育运动学校和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负责辖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

(六)产业发展科。负责拟订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培育和建设现代文化旅游市场体系;研究制定产业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发展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指导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集聚区(园区、基地)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相关领域招商引资工作;指导文化旅游体育行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承担企业服务、行业统计和经济普查工作;开展对外文化旅游体育产业宣传交流活动。

(七)市场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体育市场行政审批;负责文化旅游体育行业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提升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承担市场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配合开展行业社会组织和非公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八)安全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信访稳定、政务应急值班、群众投诉建议办理;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开展安全应急工作;承担文化、旅游、体育行业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平台建设;组织协调文化、旅游、体育安全和应急救援工作。

  (九)博物馆与文物督察科。 承担博物馆、可移动文物、社会文物等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博物馆业务指导和规范管理工作,协调博物馆间交流与协作。承担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 信息化、标准化管理工作并推动落实。指导民间珍贵文物抢救、 征集工作。开展可移动文物资源调查、认定与登录工作。负责文 物、博物馆单位的安全和督察工作。负责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护工程项目管理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督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并督办行政责任追究,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文 物违法、文物犯罪重大案件。


二、下属事业单位

(一)渝中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以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和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和管理制度。承担文化、体育、文物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方面的执法职能。承担旅游市场方面的执法职能。监督、指导街道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区“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承担文化和旅游市场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体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渝中区文化馆

政府为向广大市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活动而设立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渝中区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的中心。渝中区文化馆具有综合性、普及性、社会性和服务性的基本性质,文化馆以文艺创作、组织活动、文艺培训、基层辅导、组建业余文艺团队等为主要功能。策划组织各种艺术门类的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运用文化艺术形式宣传党的基本方略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各类社会文化指导培训和各艺术门类辅导培训, 组织全区群众文化研讨、创作、调研等活动。开展与跨区文化馆间的协作和交流,通过文化走亲、化交流等形式取长补短。开展基层辅导和培训,提升街道、社区综合文化服务 平台群众文化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并向基层配送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渝中区图书馆

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献信息并提供查询、借阅、参考咨询等相关服务,开展社会教育、阅读推广、培训、展览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免费服务项目。主要职能为:开展文献资源流通工作。主要包括文献资料外借、文献阅览、文献传递等工作,并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开展文献资源收集工作。主要包括文献采访、文献分类、文献标引、文献编目、加工整理等工作。开展文献资源保存工作。主要包括文献收藏、文献保护、文献调配等工作,同时加强馆内地方文献及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利用,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文献资源开发利用、科研课题及学术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咨询、图书情报资料等利用服务工作,以及著作出版、科研立项、学术论文发表等工作。开展新型图书馆业务拓展与创新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手机移动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建设与服务等新型业务工作,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开展业务技术指导与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古籍保护业务指导、区级部门以及社区图书室业务指导与辅导、地方文献保护和开发业务指导等工作。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及社会服务。主要包括社会教育、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数字资源推广等服务,以及积极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四)渝中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开展历史文化遗产普查、调研、规划工作,为文物行 政主管部门制定文物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提供服务。承担文物资源调查、认定、登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建立名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指导文物管理使用单 位开展文物保养维护、修缮、安全防护、抢险加固、陈列布展、 活化利用等工作。开展文物日常安全巡查,督促、指导文物管理使用单 位及博物馆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协助开展文物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工作。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传承、利用等工作, 开展相关培训及业务指导。承担母城文化发掘、梳理、整合等研究和提炼、包装、推广等利用工作,推动母城文化产业发展,开展母城文化阐释、交流、宣传。联系博物馆(陈列馆),指导开展博物馆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渝中区体育运动学校

在区体育局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体育工作方针政策,以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为工作重点,推进区级竞技体育的发展。负责对全区竞技体育工作的发展和青少年体育项目的布局提出工作建议。按照区体育局的总体规划,实施体育项目布局和教练聘任,并下达训练目标和任务。发现、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组织体校设置项目的运动队代表渝中区参加各级青少年体育竞技比赛,完成竞赛目标任务。制定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搞好科学管理,维护正常的行政、教学、训练、竞赛、输送、场地、安全等工作秩序,督促教练员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负责指导辖区各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做好训练场地设施的养护和使用。承办区体育局交办的体育比赛及其他工作事项。

 ()渝中区体育发展中心。

       贯彻执行体育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全区公共体育场馆等体育设施布局、建设、管理、运营等工作。促进全区体育产业发展,建设体育产业园区,服务体 育企业,开展产业统计和招商引资工作,参与体育服务标准化建 设,为全区体育彩票发行提供全流程服务。发展群众体育,推动全民健身,建设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开展体育公共服务。落实"体教融合",参与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落实"体社融合",承担全区体育协会、俱乐部的业 务指导和服务工作。承担对外体育工作,推进跨地区间体育合作交流,组 织开展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开展体育宣传、科技工作,落实体育运动中反兴奋剂相关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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