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全市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求。(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文艺院团发展。(五)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八)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九)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工作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指导街道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十)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十一)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指导文物修缮、考古、古籍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组织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十二)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十四)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十五)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十六)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服务科、资源开发科、文化遗产保护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和安全应急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区文化馆、区图书馆、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和区体育运动学校5个直属事业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按区机构改革方案,区文化委员会(体育局)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合并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目前已将区文化委员会(体育局)与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撤销,重新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体育局),原两部门职能职责已划转至新部门,本单位新设8个机构,二级预算单位无变化。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预算指标调整、财务会计合并、资产清查整合等工作,决算数据为新部门实际数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674.66万元,支出总计11,674.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3.25万元、增长16.85%,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增加专项经费;三是增加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四是加大文旅体市场监管,增加经费;五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增加经费;六是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七是增加体育事业、体彩公益金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344.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17.47万元,增长15.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44.80万元,占100.00%,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增加专项经费;三是增加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四是加大文旅体市场监管,增加经费;五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增加经费;六是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七是增加体育事业、体彩公益金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9.86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60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39.96万元,增长20.08%,其中:基本支出2,689.46万元,占23.18%,主要原因是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增加专项经费;三是增加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四是加大文旅体市场监管,增加经费;五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增加经费;六是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七是增加体育事业、体彩公益金经费。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71万元,下降78.1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文物维修项目实施完毕,如中苏文协旧址维修工程、雷家坡古道遗址修缮工程等,减少年未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673.1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81.74万元,增长16.83%。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增加专项经费;三是增加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四是加大文旅体市场监管,增加经费;五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增加经费;六是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七是增加体育事业、体彩公益金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0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419.48万元,增长29.92%。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增加专项经费;三是增加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四是加大文旅体市场监管,增加经费;五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增加经费;六是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七是增加体育事业、体彩公益金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3.04万元,增长29.82%。主要原因是为促进全区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如安排中国旅行者大会专项经费支出预算110万、安排《向阳而生》电视剧拍摄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00万、安排渝中半岛旅游区智慧旅游服务提升工程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50万元、市级院团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470万元、打铜街传统风貌区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60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28.35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40.46万元,增长35.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3.24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二是促进旅游事业发展增加专项经费;三是增加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经费;四是加大文旅体市场监管,增加经费;五是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增加经费;六是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七是增加体育事业、体彩公益金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1.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56.71万元,下降78.18%,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的文物维修项目实施完毕,如中苏文协旧址维修工程、雷家坡古道遗址修缮工程等,减少年未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0.98万元,占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0.9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文化、旅游事业发展,服务群众,增加游客中心运行,文化、文物公益设施免费开放经费。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515.02万元,占60.5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36.63万元,下降13.73%,主要原因一是因一次性项目已实施完毕,故不在安排经费,如文物遗址维修、旅游环境专项治理、普查等,二是政策性调整,减少支出,如旅游宣传营销奖励、西部公交旅游观光车补贴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8.16万元,占3.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0.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政策性调整,减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18.02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9万元,下降6.4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险政策性调整,减少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2,630.36万元,占24.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0.36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为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事业、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增加文化旅游、文物的维修、设计规划项目等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92.92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92.9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发展,安排文旅体企业扶持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146.06万元,占1.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7万元,增长11.00%,主要原因是增人、职务晋升等调整住房补贴增加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7.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29.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7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二是工资调整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离休费、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658.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7.65万元,增长34.13%,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变动增加公用经费支出;二是市场物价上涨相应增加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51.78%;本年支出8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02万元,下降51.78%,主要原因是旅游开发项目、体育活动项目等已实施完毕,故不在安排经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22.1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80万元,增长134.17%,主要原因一是为推进我区文旅体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本年安排3人随政府相关团队赴香港、新加坡等地考察学习,增加出国(境)费用;二是我委是机构改革单位,由文化和旅游两部门合并,因原公务车辆使用多年已坏损,新增购置2辆应急保障车,增加购置费用;三是机构改革后,我委新增工作职能,增加旅游宣传接待费用。剔除出国费、公车购置费等新增因素,实际“三公”经费较年初预算、上年支出数均有所下降,主要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5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0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7万元,增长29.22%,主要原因是为推进我区文旅体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工作需要,本年安排3人随政府相关团队赴香港、新加坡等地考察学习。
公务车购置费35.96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0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5.96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我委是机构改革单位,由文化和旅游两部门合并,因原公务车辆使用多年已坏损,新增购置2辆应急保障用车,增加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6.3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文化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1万元,下降43.61%,主要原因是严肃纪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应减少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5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我委是机构改革单位,原单位新并入公务车1辆增加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2.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到我单位学习公共文化服务、全域旅游、竞技体育、文化执法、文体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4万元,下降79.48%,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相应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52万元,增长180.95%,主要原因是新增旅游宣传方面接待工作。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3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9.14元,车均购置费17.98万元,车均维护费3.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8.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41万元,增长75.2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参与到国内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差旅费、培训费较上年增长较大,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2.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33万元,下降61.42%,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压缩会议规模,减少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55.93%,主要原因是为推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执法工作,组织参与到国内先进地区的交流学习,增加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0.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41.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0.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9.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2.42%。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公共图书、社区健身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20个,涉及资金4,956.7万元。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724万元。对3个项目开展了第三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38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渝中区旅游发展及宣传营销奖励政策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主要产出和效果:项目质量达标、按时完工,达到绩效目标:全年接待游客6,744.2万人次,同比增长5.8%;实现旅游收入463.5亿元,同比增长20.9%;重庆市旅游服务综合满意度调查位列主城区第一名。
(三)第三方绩效评价结果
1、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渝中区打铜街传统风貌区建设项目第三方评价得分为72.48分(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际完成率79.67%,质量达优良程度;二是立项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管理制度健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未按照批复规定的时间按时完工,二是跟踪管理不到位,主要因市政部分未开工,文物保养维护部分和除市政部分以外的非文物部分整治未进行正式验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按照文物维护保养方案实施,积极协调市文物局及有关文物专家推动完成施工内容。2020年4月10日由市文物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达到维护保养的目的。2020年4月21日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非文物部分整治验收工作。现正进行项目决算审计工作;二是请示项目负责区领导同意将打铜街传统风貌区建设市政部分移交解放碑CBD,纳入文旅通廊统一整治。
2、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渝中区旅游专项经费项目第三方评价得分为87.5分(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际完成率100.00%;二是经济效益2019年全年接待旅游者人数6,744.2万人次、满意度为92.31%;三是立项规范、资金使用合规性、财务监控有效性、管理制度健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政府采购没有归口管理部门;二是未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三是财务核算不规范,主要因未严格执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部门未对旅游专项经费进行专账核算。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再次组织全委领导干部学习内部控制制度,在采购过程中,严格按照内控管理制度要求,明确委办公室作为采购管理的决策机构、日常管理机构和业务监督部门,指导业务科室政府采购行为,坚决杜绝达到金额标准却直接委托供应商的情况;二是严格按照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设立会计科目,特别是专项经费,设立旅游发展宣传专项科目,规范财务核算。
3、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项目第三方评价得分为82.8分(评价报告以附件形式附后)。主要产出和效果:文产专项发挥了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吸引了部分文化实体入驻文化产业园和渝中区,一大批文化企事业单位从中受益,对促进渝中区文化产业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社会效果较为显著。一是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企业发展,吸引企业入驻产业园区,每年新增入驻近100家企业。二是通过政策宣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对文化行业及文化从业者的重视程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文产专项补助申报标准和流程有待改进,个别专项资金目标不明确,项目补助力度和集聚效应有待加强。二是专项资金拨付工作有待改进,未按文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进行项目中期评估和专题汇报,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三是专项管理有待提高,个别项目扶持评审值得商榷,项目结项评审报告的总体经验教训总结不足,重大项目评审未见公式记录, 档案管理不到位。主要因未严格执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未细化文产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简化申报流程,加大对专项资金项目的审核,根据专项资金规模,综合考量企业的成长性和项目的产出效应,抓大扶小;二是在保证项目审核严谨、资金拨付安全的前提下,缩短项目申报到资金拨付的办理周期,加强项目中期评估,加强项目跟进,对进展有困难的项目加大指导力度,专题汇报整体情况,积极制定绩效目标,从项目申报、执行、事后评价、经验做法和教训总结等方面加强项目绩效管理。三是细化文产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总结,完善项目评审细则,对重大项目评审公示,根据申报时序,做好电子和纸质的档案管理,切实有效加强项目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6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