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全市宣传、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二)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三)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公共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建设,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活动;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贯彻落实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求。(四)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扶持文艺院团发展。(五)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指导新技术开发应用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六)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七)统筹规划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重点产业基地、园区和项目建设,承担文化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工作,促进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融合发展;负责全区体育彩票销售管理工作。(八)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九)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文化、旅游、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体执法工作由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指导街道开展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十)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十一)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实施,指导文物修缮、考古、古籍保护和博物馆建设,组织开展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察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十二)负责全区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十三)指导、管理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十四)负责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十五)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实施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监督体育社团工作。(十六)统筹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发展,拟订实施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队)建设和训练工作,加强体育后备人才选拔、培养、输送。(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服务科、资源开发科、文化遗产保护科、体育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和安全应急办公室。
(三)单位构成
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本级)编制2023年度部门决算时,无独立核算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663.23万元,支出总计5,663.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58.84万元,下降78.89%,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渝中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完毕,相应减少预算收支。(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663.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58.84万元,下降78.89%,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渝中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完毕,相应减少预算收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63.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63.2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1,158.84万元,下降78.89%,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渝中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完毕,相应减少预算收支。其中:基本支出819.16万元,占14.5%;项目支出4,844.07万元,占85.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63.2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158.84万元,下降78.89%,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渝中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完毕,相应减少预算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58万元,增长46.0%。主要原因一是社保政策性调标增加预算收支;二是中央市级转移支付下达项目预算增加,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湖广会馆禹王宫白蚁防治工程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一是社保政策性调标增加经费,如追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4万元、追加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86万元、追加2021年政策衔接经费17.45万元、追加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25.24万元等;二是为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如安排打铜街传统风貌区建设专项资金78万元、追加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55万元、追加湖广会馆禹王宫白蚁防治工程资金264万元等。 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5.58万元,增长46.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3.82万元,增长16.6%。。主要原因一是社保政策性调标增加预算收支;二是中央市级转移支付下达项目预算增加,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湖广会馆禹王宫白蚁防治工程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4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宣传等增加经费,如全区宣传文化活动经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56.67万元,占8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43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中央市级转移支付下达项目预算增加,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湖广会馆禹王宫白蚁防治工程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3.71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1.14万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性调标增加预算收支,如养老缴费、抚恤等。
(4)卫生健康支出34.3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5万元,增长8.4%,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性调标增加预算收支,如医疗保险缴费等。
(5)城乡社区支出92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万元,增长557.1%,主要原因是促进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融合发展,年中追加建设项目经费,如打铜街传统风貌区建设专项资金等。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27.72万元,占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7.7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发展,增加文旅体企业扶持资金。
(7)住房保障支出40.22万元,占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86万元,下降25.6%,主要原因是规范调整结构减少预算收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9.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0.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1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社保政策性调标增加预算收支,如养老缴费、抚恤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离休费、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129.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规定,压缩一般公用支出,相应减少预算收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85.83万元,本年支出785.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694.42万元,下降96.6%,主要原因是上年安排的渝中区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完毕,相应减少预算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1万元,增长36.9%;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71万元,增长126.2%,主要原因一是为宣传推介渝中区,经组织批准,本单位2人随市区2个团赴日本、中美洲进行旅游、招商推介活动,新增出国经费;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宣传推介渝中区,本年增加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增加接待6批次相应增加接待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9.6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增加9.6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宣传推介渝中区,经组织批准,本单位2人随市区2个团赴日本、中美洲进行旅游、招商推介活动相应增加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部门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11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文化执法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5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61万元,下降34.1%,主要原因是严肃纪律,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相应减少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支出。
本部门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2.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文化、旅游、体育部门到我单位学习公共文化服务、全域旅游、竞技体育、文化执法、文体交流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42.6%,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3万元,增长29.0%,主要原因是因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活动取消或延期,本年常态化后,加大文化、旅游、体育等专项工作增加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2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4.3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1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6.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专项会议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培训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1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5万元,下降0.6%,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规定,压缩一般公用支出,相应减少预算收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4.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1.7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4.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5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2.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社区体育健身设备、物业管理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6项,涉及资金4,844.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组织管理明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6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