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渝中区文化馆为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三)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四)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五)指导各街道地区文化中心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为街道文化站培训辅导人员,并向社区配送文化资源、提供文化服务。(六)指导开展本地区老年文化、未成年人教育、残联人士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服务工作。(七)开展对外民族民间文化宣传推广及理论研讨交流活动。
(二)机构设置
渝中区文化馆内设5个部门:分别为行政部、调研编辑部、公共文化服务部、艺术部和数字文化中心。
(三)单位构成
渝中区文化馆编制2023年度部门决算时,无独立核算的下属二级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16.49万元,支出总计1,416.4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8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1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8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6.49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16.4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20.58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其中:基本支出778.56万元,占55%;项目支出637.93万元,占45%。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16.49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0.58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1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8万元,增长9.3%,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4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一是增人增资增加经费等,如追加增人增资4.61万元、追加抚恤经费20.53万元;二是为促进全区文化事业发展,年中追加项目经费,如追加2023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0万元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8万元,增长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4万元,增长9.4%。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为加快推进文化旅游宣传等增加经费,如全区宣传文化活动经费等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62.96万元,占8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11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为消除疫情影响,本年大力推进群文活动等专项工作相应增加专项经费,如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80万元等。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0.79万元,占1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7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社保缴费及退休人员死亡抚恤等。
(4)卫生健康支出36.59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4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41.15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2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加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5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离休费、生活补助、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9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9.17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增加支出;二是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和其他、办公设备购置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60万元,下降63%,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活动减少,本年常态化后增加公务活动相应增加公车运行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上年支出数持平。
本部门2023年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主要用于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群文活动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0万元,下降58.5%,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7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是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公务活动减少,本年常态化后增加公务活动相应增加公车运行费用。
本部门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万元,下降100%,与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相应减少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为消除受疫情影响,本年新增学术研讨活动相应增加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25.8%,主要原因是为消除受疫情影响,本年新安排职工参加市上专业业务培训活动相应增加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本部门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637.9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组织管理明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本部门2023年度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65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