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9581069/2024-00012 发布机构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9581069/2024-00012
发布机构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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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馆为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一)举办各类展览、讲座、培训等;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开展社会教育,提高群众文化素质,促进本地区精神文明建设。(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指导群众业余文艺团队建设,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三)组织并指导群众文艺创作,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理论研究。(四)建立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开展数字文化信息服务。(五)指导各街道地区文化中心开展基层文化活动,为街道文化站培训辅导人员,并向社区配送文化资源、提供文化服务。(六)指导开展本地区老年文化、未成年人教育、残联人士及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化服务工作。(七)开展对外民族民间文化宣传推广及理论研讨交流活动。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文化馆内设5个部门:分别为行政部、调研编辑部、公共文化服务部、艺术部和数字文化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8.48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98.01万元,主要原因一次性项目实施完毕减少预算收支,如全区宣传文化活动资金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18.4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96.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3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32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98.0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08万元,项目支出减少80.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8.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8.48万元,比2023年减少98.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1.48万元,比2023年减少17.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实施完毕减少预算收支,如抚恤资金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57.00万元,比2023年减少80.93,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实施完毕减少预算收支,如全区宣传文化活动资金等,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群众文化演出活动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6.8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坚持勤俭办事,厉行节约,规范公务用车,相应减少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7.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单伟              联系方式:023-6376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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