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9581069/2024-00013 发布机构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9581069/2024-00013
发布机构 渝中区文化旅游委
主题分类 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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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为重庆市渝中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主要职能是:(一)开展文献资源流通工作。主要包括文献资料外借、文献阅览、文献传递等工作,并通过流动服务设施、自助服务设施等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二)开展文献资源收集工作。主要包括文献采访、文献分类、文献标引、文献编目、加工整理等工作。(三)开展文献资源保存工作。主要包括文献收藏、文献保护、文献调配等工作,同时加强馆内地方文献及古籍的保护,根据自身条件采用数字化、影印或者缩微技术等推进文献的整理和研究利用,加强古籍宣传,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开展文献资源开发利用、科研课题及学术研究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咨询、图书情报资料等利用服务工作,以及著作出版、科研立项、学术论文发表等工作。(五)开展新型图书馆业务拓展与创新服务工作。主要包括数字图书馆、24小时自助图书馆、手机移动图书馆、总分馆制的建设与服务等新型业务工作,加强数字资源建设、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服务。(六)开展业务技术指导与辅导工作。主要包括古籍保护业务指导、区级部门以及社区图书室业务指导与辅导、地方文献保护和开发业务指导等工作。(七)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及社会服务。主要包括社会教育、公益性讲座、阅读推广、培训、展览、数字资源推广等服务,以及积极开展阅读指导、读书交流、演讲诵读、图书互换共享等活动,推广全民阅读。(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图书馆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行政办公室、采编部、业务辅导部、网络信息部、资料部和读者服务部。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3.28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108.9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次性项目实施完毕减少预算收支,如重庆市首期少儿阅读推广人培训项目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3.28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0.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9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108.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0.0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8.8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3.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3.28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46万元,比2023年减少0.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48.82万元,比2023年减少108.87万元,主要原因一次性项目实施完毕减少预算收支,如重庆市首期少儿阅读推广人培训项目等,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场馆运行等重点工作。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5.8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4.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8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单伟              联系方式:023-63765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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