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春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地址 |
重庆市渝中区信义街1号负二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32029291092 |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
曾吉超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辖渝)文综罚字〔2024〕F-000015-1号 |
违法事实 |
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
处罚类别 |
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 |
处罚内容 |
1.没收违法所得:1260元(大写:壹仟贰佰陆拾元整); 2.罚款: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5月15日 |
公示期限 |
2024年5月20日-2025年5月20日 |
企业当前状态 |
正常经营 |
重庆春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