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渝中区一景沐足浴养生馆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体工商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然人时为空) |
92500103MAACDLUF89 |
*法定代表人姓名 (自然人时为空) |
赵树琼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渝中卫公罚〔2023〕3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重庆一景沐足浴养生馆在3月14日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的规定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被处罚人在3月14日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GC011A的规定,对被处罚人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05000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6-5 |
*处罚有效期 | 2024-6-5 |
*处罚机关 |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渝中区一景沐足浴养生馆行政处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