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0-00018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0-00018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0-09-30
发布日期 2020-09-30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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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规、规章、政策、标准。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改革措施,负责推进全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5、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7、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10、负责区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11、拟定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12、负责动物疫病防控和疫情管理工作。13、承担重庆市渝中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重庆市渝中区干部保健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老龄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4、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15、受区委委托,管理重庆市渝中区红十字会机关党务、人事、群团工作,代管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协会机关。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7、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委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渝中实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

部门内设10个职能科室,15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群团组织。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重庆市渝中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重庆市渝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重庆市中医骨科医院、重庆市渝中区牙科医院、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渝中区红十字会、重庆市渝中区计划生育协会、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菜园坝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南纪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渝中区大溪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20191月,按照区委区政府《重庆市渝中区机构改革方案》,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区民政局的老龄工作职责、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财政财务未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91,148.16万元,支出总计91,148.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476.12万元、增长58.05%,主要原因是2019年会计制度变更为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原来填列的事业基金按新会计制度需要填列在累计盈余中,导致年初结转结余大幅增加。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9,83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97.85万元,增长7.3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补助标准提高,计划生育特扶人数增加和事业单位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238.44万元,占37.17%;事业收入36,029.49万元,占60.22%;其他收入1,562.52万元,占2.6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31,317.71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8,124.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0.08万元,增长14.21%,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计划生育特扶人数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489.45万元,占74.82%;项目支出14,635.47万元,占25.18%。此外,结余分配31685.81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37.43万元,较上年减少1,226.6万元,下降47.84%,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上年结转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在本年度完结,妇保院上年结转的妇女两癌筛查、唐氏筛查、孕优、青春护航、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本年度继续开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524.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1.56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计划生育特扶人数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38.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8.23万元,增长7.12%。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计划生育特扶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95.43万元,增长57.2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285.8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66.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3.47万元,增长15.85%。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计划生育特扶人数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69.27万元,增长44.5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生服务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57.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71.91万元,下降50.28%,主要原因是疾控中心上年结转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在本年度完结,妇保院上年结转的妇女两癌筛查、唐氏筛查、孕优、青春护航、危重孕产妇及危重新生儿救治、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在本年度继续开展。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96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02.65万元,占11.6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4.18万元,下降11.3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18,501.84万元,占79.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55.97万元,增长49.86%,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标准提高、计划生育特扶人数增加。

4)城乡社区支出1,217.02万元,占5.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7.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精神卫生中心、七星岗社区中心等单位开展住院部改扩建工程、门诊装修工程及医养结合中心改造装修。

5)农林水支出374.43万元,占1.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02万元,增长7.16%,主要原因是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追加超额绩效经费。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6.80万元,占0.63%,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支出307.65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5.44万元,增长60.0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变动及住房保障基数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0.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6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78.96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和绩效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64.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8.71万元,下降19.58%,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存在财政利用政府性基金拨付的骨科医院迁建项目。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1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8万元,下降10.3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7万元,增长9.31%,主要原因是今年存在因公出国费用。我们继续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二是实施公车改革,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保持公车运行维护成本稳中有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保持稳中有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6.68万元,主要是用于赴法国、西班牙开展“亲情中华”中医文化交流、联络联谊和引资引智活动,到新加坡公务考察。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编制预算时未安排因公出国事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68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有因公出国事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8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9万元,下降28.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45万元,下降17.58%,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2.63万元,主要用于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对口单位业务考察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万元,下降41.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4.85%,主要原因是当年对口单位业务考察交流学习事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9辆;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2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11.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4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60万元,下降12.5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4.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8万元,下降44.9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会议减少,严格控制会议费用支出。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75.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21万元,增长15.54%,主要原因是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员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4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8.3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5.0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24.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83%。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子电气设备、办公家具、办公耗材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年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28个,涉及资金15910万元。本部门对2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5910万元。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对居民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二是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病及慢性病,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全区居民平等的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中心服务质量发展不平衡。个别中心对项目管理比较松散,对自查、整改等环节落实不细。基本公卫、基本医疗融合程度不高,慢性病等重点疾病管理效果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充分。信息系统集成度不够,信息孤岛现象依然存在。未与三甲医院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导致社区医院回访脱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树立大健康大卫生理念,强化组织管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与市级医院沟通联系;二是加强培训督导,开展规范培训,提升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服务质量均衡发展。严格落实督导考核,强化绩效管理,确保项目服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畅通信息交换渠道,整合信息系统,搭建信息平台,提高医生工作效率,增强居民服务体验。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yzqwsjcw@163.com,联系电话:63765146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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