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3-00091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日期 2023-10-2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3-00091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3-10-27
发布日期 2023-10-2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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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是重庆市二级医疗专业机构,重庆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主要承担着各类精神疾病的治疗、预防、康复等职能,防治各类精神疾病的患病率和发病率,有效减少和预防各类不良心理及行为问题的发生,降低精神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设有精神科、心理科、内科、中医康复科、健康门诊(重庆市首家美沙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五个临床科室,药房、检验科两个医技科室,收费室一个辅科室,中心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人事科、财务科、质管办、公卫科七个行政后勤科室。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945.86万元,支出总计3945.8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22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处理和抗特别国债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45.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4.22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5.79万元,占21.94%;事业收入2810.30万元,占71.22%;其他收入269.86万元,占6.84%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845.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4.54万元,增长8.91%,项目支出中新冠疫情防控经费和特别抗国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443.00万元,占89.53%;项目支出402.66万元,占10.47%;此外,结余分配100.1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65.7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84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万元,降低0.1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因死亡减少,导致健康休养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67万元,增长91.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策性调资经费和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万元,降低0.16%。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因死亡减少,导致健康休养费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67万元,增长91.2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政策性调资经费和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9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增拨基层党建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4.82万元,占20.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613.98万元,占77.7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6.67万元,增长91.20%,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年中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经费、重大疾病防控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10.30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万元,增长119.15%,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3.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4.82万元,减少21.2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职业年金和基本医疗保险拨款比例都有所下降。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员工工资、绩效、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水电气,日常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7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本年支出76.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0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有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医院,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5.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7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6.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5.8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6.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76%。主要用于采购工程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77.9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得分分别为99分。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安排77.9万元,本年实际使用77.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规范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清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区在册人数1853人,累计新建77人,报告患病率3.15‰,管理率95.25%,规范管理率93.52%,面访率93.74%,服药率89.86%,规律服药率81.11%,精神分裂症服药率92.16%,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84.39%,在册患者零肇事肇祸。二是加强专业督导。每季度对11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进行常态化监督指导,月检查、季督导、年考核,累计点对点指导22次,督导22次,服务132人次。三是加强工作团队、人员培训,分片分阶段开展渝中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培训,培训基层工作人员408人;培训精防工作人员、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心理热线接线员182人次;邀请市级专家,累计培训指导115人次。四是救治救助落到实处。对在我区发生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或有危害他人安全的危险、需紧急住院救治,但不符合民政救助条件、无相关费用保障的(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救助,金额达26万;对辖区3级及以上、贫困、无监护或弱监护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第二代抗精神病药项目救助,登记签约526人,累计救助3582人次,救助金额:7.13万元。五是强化宣教。开展院内康复与同伴支持项目活动11次,累计服务1000人次,并代表重庆市迎接国家十年同伴项目宣传拍摄,向国家同伴支持公众号登载文稿2篇,覆盖10余万人;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广泛开展精神卫生知识宣传,累计服务辖区居民200人;为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家属开展护理教育22场,服务300人次;加强心理援助与干预,心理热线接待600人次,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宣传、义诊活动近20次,服务近1000余人;通过公众号、微信、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提供心理健康科普文章及心理自助等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折页5000余份。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达标难度大。我区旧城改造工作造成大量人户分离,给管理工作带来困难,报告患病率不达标。二是综合管理弱化。街道、社区精防工作领导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基层体系建设落实较差;基层各部门间联合协助等工作亟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流动频繁、流失严重,造成工作断档;三是部分患者家属配合性较差,基层工作人员在管理患者的过程中自身安全存在较大危险性,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四是心理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基础设施、制度等不健全;专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缺乏,人员素质和专业能力参差不齐,真正有能力开展心理服务实操的人员不多。下一步改进措施:从细从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确保不脱管、不漏管、失控,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的发生。将继续努力提升社会心理服务能力,在现有基础上,打造社区心理服务站,以此为基点,以点带面继续在辖区全面开展社会心理服务工作,切实做到将心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再向前推进到最后一米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003907

附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xls

文件下载: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卫生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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