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为一体的,提供有效、经济、方便、综合、连续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负责收集社区卫生信息,针对社区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健康咨询、健康教育以及社区卫生诊断,负责辖区计划免疫管理和免疫接种工作,按照法定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做好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开展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的社区防治,了解社区妇女的健康状况,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服务。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中心设有全科医疗科、社区科、预防保健科、妇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口腔科、检验科、药剂科、放射科等职能科室。中心技术力量雄厚,人才梯队合理。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3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为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839.89万元,支出总计2839.8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6.31万元,增长46.12%,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83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1.33万元,增长45.86%,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7.77万元,占38.37%;事业收入1744.95万元,占61.55%;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19万元,占0.08%。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98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833.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94.52万元,增长46.14%,主要原因是事业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089.66万元,占73.76%;项目支出743.46万元,占26.2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6.77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7.77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24万元,增长43.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24万元,增长43.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05万元,增长256.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8.24万元,增长43.22%。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83.05万元,增长256.9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国防支出0.13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增加国防动员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3.91万元,占17.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6万元,增长15.1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
(3)卫生健康支出890.29万元,占81.8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6.91万元,增长567.48%,主要原因是增加公共卫生经费。
(4)住房保障支出3.43万元,占0.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15.1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9.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03万元,增长10.1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本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项目支出资金743.46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重庆市渝中区朝天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箱yzqwlmzx@126.com,联系电话:023-63919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