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5-00051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5-00051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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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单位系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及教学等功能于一体的非营利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被评为重庆市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落实国家与地方关于国民健康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与标准。2.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全科、儿科、外科、中医、康复科、妇科及医技科室,开展门急诊与住院诊疗,并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个性化健康管理;开展临终关怀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多元医疗需求。3.承担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包括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以及传染病、慢性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与防控。4.负责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老年人健康体检、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管理、残疾人康复、结核病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服务。5.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医养结合,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康养服务,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相关举措。6.承担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社区实训任务,负责相关教学与管理工作。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卫生健康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按功能划分为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公共卫生科室及行政职能科室四大类,共设立19个科室,全面涵盖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老及综合管理等服务职能。

二、单位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4710.95万元,支出总计4710.95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76.67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规模扩大,医疗服务量增加,带动整体收支相应增长。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4664.3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30.04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单位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和业务规模稳步扩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30.39万元,占28.52%;事业收入3244.31万元,占69.56%;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89.61万元,占1.92%。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46.6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4710.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52.29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医疗业务规模扩大,相应成本随收入同步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861.04万元,占81.96%;项目支出849.91万元,占18.0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0.39万元。与2023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9.7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后,本年度未安排新冠疫情防控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9.7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随着疫情防控常态化,财政未安排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15万元,增长191.0%。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按规定追加安排了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分级诊疗及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等重点项目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3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289.75万元,下降17.9%。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转入常态化,相应减少专项经费安排。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3.15万元,增长191.0%。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根据实际需要,追加安排了公共卫生服务、分级诊疗及社区药品零差率补助等重点项目经费。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75.51万元,占20.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9万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及政策性调资等因素。

2)卫生健康支出1049.41万元,占78.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0.94万元,增长428.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公共卫生服务、分级诊疗及社区药品零差率补助等专项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5.48万元,占0.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相应追加住房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0.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4.04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人员编制增加及政策性调资等因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福利等。公用经费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属于差额拨款单位,财政未保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复印纸和空调。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9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项,涉及资金849.91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重庆市渝中区七星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邮箱yzqxgzx@163.com,联系方式:023-63526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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