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3-0002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849823N/2023-00022
发布机构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3-03-10
发布日期 2023-03-10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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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和动物卫生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相关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地方性卫生执法标准。2、承担区内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计划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3、承担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4、承担区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5、承担区内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6、承担区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7、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动物诊疗、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8、监督、指导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9、承担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10、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单位内设9个科室:综合科、法制科、医疗卫生执法科、传染病防治执法科、职业健康执法科、公共卫生执法一科、公共卫生执法二科、动物卫生执法一科、动物卫生执法二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2.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2.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0.3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50.3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72.1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8.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7.40万元,农林水支出54.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2.0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0.3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57.4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7.06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2.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2.19万元,比2022年增加5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19万元,比2022年增加57.44 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人员经费标准提高,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7.00万元,比2022年减少7.06万元,主要原因是执行紧日子资金压缩政策,“卫生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再申报;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动物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20万元,比2022年增加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2年增加3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因机构合并,2022年有一在编车辆未及时申报预算,2023年开始按程序申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0.08万元,比上年减少7.03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双燕    联系方式:023-6331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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