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中区卫计委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2019-01-0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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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卫生计生委坚持紧紧围绕《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渝委发﹝2016﹞27号)、《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渝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中府发〔2018〕13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始终把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贯穿于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产业发展,不断夯实法治环境和基础,积极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在法治建设工作上,区卫生计生委始终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始终坚持对法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委党委会、办公会多次研究卫生计生法治工作,切实解决法治建设的实际问题。一是坚决贯彻执行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未通过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的,一律不通过。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属单位工作督查及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审批事项动态管理。2018年我委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库,再次明确了各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名称、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并依据相关文件多次开展比对。目前共计卫生计生部门行政审批事项17项、农业部门行政审批事项4项(动监)纳入项目库管理,并全部纳入网审平台运行。二是优化审批前置要件。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要件,减少能够通过事后监管、日常管理替代的、无实质内容的前置要件和重复提供的申报材料。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不再提供验资证明,由申请人对注册资金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进一步优化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既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也可以委托给具备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委托范围既可以全部委托,也可以部分委托,进一步降低企业开办成本。

(二)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升行政审批效能

我委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实现网审平台运行,优化审批办理流程,将原本繁杂的审批流程统一简化为“受理、审查、决定、出证”的基本流程。要求各审批环节提高运转效率,建立健全首问(首接)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对行政审批项目接件、办理、送达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进行规范管理,明确各环节责任人,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绝大部分事项承诺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所有信息全部上网公开,所有审批事项上线网审平台,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及办理。截止2018年底,共计完成行政审批2300余件,均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办结。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高度重视2018年国家卫健委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重新梳理了实施细则、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人员名录库,分专业拟定了工作方案,两次双随机抽查任务共218家,除12家单位因关停无法开展监督监测以外,其余的任务均按时完成。上半年任务完成率98.91%、完结率100%;下半年任务完成率94.12%、完结率100%,立案查处10件,罚款7000元。所有监督、监测、行政处罚的情况均通过渝中区政府网站和重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培训。

依托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开设网络培训班,监督员每人每年培训学习时限为30个学时。同时,围绕加强专业培训、提升执法技能,开展了医院卫生监督要点、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核准流程讲解、医疗废物与废水处置专项监督要点、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信息平台使用及注意事项等系列集中培训会,共计6次。

(二)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稽查工作深入推进。

稽查工作主动参与到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尤其是大案要案和案情复杂、特殊的案件,从办案程序、文书质量等方面加强了稽查;三是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对执法记录仪的使用、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执法人员着装和用语等进行了稽查,并抽调各科人员组成了案卷评查小组,抽查行政处罚案卷25份、行政许可案卷10份,发出稽查意见书8份;三是办结案件171件,罚没金额311872.96元,行政复议1起,后申请人主动撤销复议。

(三)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

结合新的工作要求,修改完善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记录设备管理规定》、《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制度》等5项制度。根据全市考核标准,制定2018年业务工作考核方案,分月考核和季度考核进行,将监督户次数、监督真实性复核、双随机监督抽查、医疗机构校验、专项监督检查、执法办案等纳入考核指标。共发出稽查意见书40份、稽查通报10份。

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一)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对外利用举案说法、以案释法等生动直观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规范执法。对内要求整个渝中卫生计生系统广泛且深入的开展普法宣传和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常态化,今年主要开展了《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重庆市献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

(二)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并重。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根据具体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计划安排,全年开展了普法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卫生知识进社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其中,12.4宪法宣传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走上街头、贴近老百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共出动宣传180人次(含街道社区居委会、相关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散发文字宣传资料17种2300多份,出动宣传车辆6台次,街头展示宣传横幅1幅、宣传海报10张、宣传展板14块,共计接受群众和一线作业工人咨询150多人次,重庆电视台、渝中有线电视台对宣传周活动进行了报道。

(三)坚持工作形式和效果有机统一。创新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点工作和重点内容,积极引导行业从业者、社会公众有序参与执法环节,提高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积极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通过召开全区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动员大会、与410家医疗机构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等方式,在全区范围内大力营造良好氛围;区动监所大力开展“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开展专题培训并2018年的执法案卷进行了自查自评,召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培训会议,组织辖区超市、规模农贸市场及其他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培训。今年,我委组织开展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专题培训,会议邀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法规处和重庆市医责险理赔中心专家分别对医疗纠纷中常见法律问题及《条例》有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区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共计40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接下来,我委将继续贯彻落实《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进一步推进卫生计生领域法治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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