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渝中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区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12-07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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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爱卫会成员单位、文明委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管委会:

为减少吸烟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创造良好公共环境,提升社会文明水平,助力推动控烟行动和文明城区整改提升,现将《渝中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大家,请按照方案落实全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渝中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

2020127


渝中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推动健康中国行动之控烟行动,控制和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助力全区文明城区整改提升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全民健康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活动。依法加强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公民拒绝、控制吸烟,促进全民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养成,逐步降低吸烟率和吸烟量,提升全民健康素质,进一步改善公共卫生质量,优化城市文明形象。

二、禁烟区域

(一)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禁止吸烟。但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的室内区域,可以划定或者设置符合条件的吸烟区。鼓励可以划定或者设置吸烟区的公共场所的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

公共场所指公众可以进出的场所或者供集体使用的场所,包括餐饮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公众娱乐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公用电梯等。

(二)下列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1.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儿童福利院、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培训机构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

2.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

3.公共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演出场所;

4.公共交通工具的等候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吸烟场所。

三、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全面禁烟

围绕文明城区整改提升工作,认真贯彻控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广泛动员和鼓励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控烟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行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止吸烟活动,减少烟草对公众健康的危害。加强所有烟草销售企业、烟草销售点监管和宣传工作,做到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城区内不得有烟草宣传广告。各公共场所入口要有清晰明显的禁止吸烟提示,大厅、等候厅、会议室、卫生间、茶水间、走廊、电梯、楼道等区域要有醒目的禁烟标识,不得放置烟灰缸,有电子显示屏的要滚动播出禁止吸烟提示和禁烟宣传。各公共场所要落实控烟监督员,对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监督员要及时劝阻,尤其是大型商场、娱乐场所、门诊病区、候车大厅、学校等场所要做好劝阻吸烟工作。

(二)卫生、教育系统和行政机关带头创建无烟单位

1.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发挥卫生系统在控烟、禁烟中的先锋作用,带动全社会推进控烟、禁烟工作。区卫健委负责推动医疗机构控烟工作,定期开展无烟卫生健康系统自查评估,督促指导医疗机构按照《无烟卫生健康机构标准》落实控烟职责,巩固无烟卫生健康系统建设成果。

2.创建无烟学校。区教委要统筹推动学校控烟工作,积极开展无烟校园创建活动。各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市区控烟工作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积极发动学生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的科学知识和控烟工作有关法规,倡导学生规劝家长戒烟、禁烟,让家长以身作则为教育学生养成不吸烟的习惯做表率,确保所有中小学校建成无烟校园。

3.创建无烟党政机关。各党政机关要以身作则,优化政府机关人文环境,树立良好机关形象,积极开展无烟党政机关创建活动。主要负责同志要率先垂范,不在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吸烟。要建立控烟管理制度,设置明显禁烟标志,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不敬烟。  

(三)开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宣传

各单位要结合文明城区整改提升和控烟履约工作新形势,开展形式多样的控烟宣传,向社会发放控烟宣传资料,播放控烟宣传视频,普及控烟知识,提高市民对烟草产品危害的认识,形成全民控烟、戒烟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124-20201215日)

制定《渝中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实施方案》,深入推动全区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各部门、街道结合工作职责和管辖范围广泛开展控烟宣传动员、传达控烟工作要求,张贴禁烟标识,全面开展控烟环境布置。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1216日-2021131日)

各公共场所管理者、经营者完善控烟管理制度,落实控烟工作要求,及时劝阻吸烟行为。各部门组织人员对控烟场所进行检查,查漏补缺,不足之处加大力度进行整改,促进控烟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21日起)

按照控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持续落实个人、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职能部门控烟职责,不断巩固全区控烟工作成果,促进控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202111《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为控烟工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各部门、街道要充分认识开展控烟工作对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文明城区整改提升,树立城区文明形象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控烟工作职责,全力推进公共场所控烟。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做好舆论引导,结合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重点和每年的世界无烟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宣传吸烟的危害,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及时报道控烟工作中思路好、举措好的先进典型,充分调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的工作积极性。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于工作被动、措施不力,工作效果不明显的部门和单位要坚决予以曝光。各相关单位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宣传,运用宣传栏、报刊、标语等多种形式,营造舆论氛围,使全体市民自觉遵守控烟规定。

(三)加强督查,强化落实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力度,根据行业特点开展控烟工作,确保控烟工作落到实处。文明城区整改提升期间,要加大力度开展对控烟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屡促不动或行动迟缓的单位,给予通报,情节严重者通过新闻媒体给予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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