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等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互联网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国家机关及市区领导交办、督办、批示的信访事项;接受区政府委托,对信访事项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处置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重大决策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信访稳定工作机制。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渝中区信访办为重庆市渝中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和下属1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数2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10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998.05万元,支出总计998.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4.59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收支。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79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94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97万元,占100%,年初结转和结余201.08万元。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95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519.91万元,占54.4%;项目支出436.58万元,占45.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8万元,增长3748.1%,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98.0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4.59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收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6.9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94万元,下降12.2%。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4.44万元,下降34.8%。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01.08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5.07万元,下降9.9%。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92万 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48万元,增长3748.1%,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支出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0.18万元,占82.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52万元,下降29%,主要原因是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在本单位,实际使用时由事权单位申请,通过区财政局调减本单位预算,调增事权单位预算,未列为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4.46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11万元,增长92.8%,主要原因是2020年一次性补缴2014-2020年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24.92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8万 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等。
(4)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占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3万 元,增长3.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8万元,下降2.1%,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05.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12万元,下降33.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7万元,增长27.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信访稳定等工作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信访稳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32.6%,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公车管理,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3万元,增长25.2%,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信访稳定等工作任务增加。
公务接待费0.1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内外信访部门到我单位学习调研信访稳定等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1万元,下降6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发生公务接待1批次。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5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伙食补助、退休人员活动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5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机关运行成本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65万元,下降82.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1.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86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次数。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 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898.68万元;开展重点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198.6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已经完成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 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 行政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九)信访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二十)事业运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五)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六)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七)住房公积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八)购房补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71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