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009284097L/2021-00012 发布机构 渝中区信访办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4-14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009284097L/2021-00012
发布机构 渝中区信访办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2021-04-14
发布日期 2021-04-14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信访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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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信访条例》等信访工作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负责受理、交办、转送群众通过来信、来访或互联网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国家机关及市区领导交办、督办、批示的信访事项;接受区政府委托,对信访事项作出复查复核意见。协调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组织协调有关责任单位处置群众上访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督促区级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开展重大决策事项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承担全区信访干部业务培训,组织实施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健全完善信访稳定工作机制。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渝中区信访办为重庆市渝中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4个职能科室和下属1个直属事业单位。现有编制数24人,其中:公务员编制12人,事业编制12人。实际在编在岗人员20人,其中公务员10人,事业人员10人。

本单位预算公开数据含下属渝中区群众工作服务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4.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7.6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17.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21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02.6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3.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7.6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3.8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31.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4.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59万元,比2020年增加41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6.09万元,比2020年减少13.82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补缴2014-2016年度职业年金,2021年该经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08.50万元,比2020年增加431.4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0年以调减预算指标的形式划拨相关单位信访问题工作经费,2021年部门预算预留该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全区信访稳定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0年减少6.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0年减少0.35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2020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有1辆公务用车报废;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5.29万元,比上年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08.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在用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项目支出涉及到的功能科目:信访事务: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熊    联系方式:023-63710118

附件下载:

(信访办)向人大公开-部门预算附表模板-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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