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来源: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6-06-16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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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在我市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标准和范围报销(不包括生育津贴),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门诊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超过支付限额后,继续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报销范围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普通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按照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标准报销。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人员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一个孕周期最高支付额度、支付比例、范围与随单位参保职工标准一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人员不享受遗传疾病基因检测统筹报销。

从2024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生育并发症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遗传疾病基因检查费。

怎么申请生育待遇?

【办理对象及条件】

我市参保职工,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6个月之后的次月起。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我市连续缴满6个月职工医保费的次月起。

【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生育病历资料;

3.在外省生育的,除上述资料外另需提供:①产前检查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检查报告;②生育的医院收费票据、费用总清单(均须加盖医院鲜章)。

【办理流程】

参保人或其委托人提交生育待遇审核资料-审核、核算-领取结果-拨付。

【办理地点】

渝中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23-31号窗口

【注意事项】

1.参保人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可直接联网结算。

2.产前检查含常规产前检查、基因检测。因常规检查的:提供产前检查报告,因基因检测的:提供基因检测报告。

3.病历资料含门诊病历资料和住院病历资料,门诊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记录;住院病历资料包括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小结、手术记录,加盖医院鲜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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