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937380K/2024-00115 发布机构 渝中区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预测预警 发文字号 渝中汛指〔2024〕11号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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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渝中区应急局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成文日期 2024-07-19
发布日期 2024-07-19
体裁分类 其他公文;预测预警
发文字号 渝中汛指〔2024〕11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防汛指挥部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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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街道:

据长江水文上游局滚动预报,受上游降雨影响,预计长江、嘉陵江、涪江降出现涨水过程,预计我区于7208时达到洪峰水位。

经会商研判,按照《重庆市渝中区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区防汛指挥部会商,决定于71911时起,启动防汛级应急响应。

当前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各级各单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入攻坚状态,保持高度警觉,密切关于雨情、水情、灾情,切实做好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街道巡查、点位排查要落到实处,切实加强对在建涉水工程的巡查排险,落实分级分类分区域分时段风险管控机制。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相关责任人到岗到位在状态。要前置救援队伍,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提前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各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道要按照区防指防汛级应急响应要求,结合实际及时启动本级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科学高效应对处置,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重要情况及时报告至区汛办(023-63832207)。



重庆市渝中区防汛指挥部

20247191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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