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管线综合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城市道路,立交步道、人行过街设施、步行系统、停车设施、两江四岸提升等重点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的策划、包装、储备等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基础设施年度和中长期建设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建设领域相关课题研究。参与拟订城市管线管廊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消火栓、排水管网新建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合实施,承担相关项目储各等前期工作。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开展城市管线管廊工程档案信息化研究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城市提升有关工作,协助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重点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项目策划部、管线和信息利用部、人居环境部。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纳入区住建委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49.50万元,支出总计549.50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2.5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因此对比2021年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3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09万元,增长402.3%,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因此对比2021年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7.00万元,占1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2.51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41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31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因此对比2021年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61.21万元,占38.6%;项目支出256.50万元,占61.4%。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3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28万元,增长953.5%,主要原因是前期项目经费是按项目进度付款,因此结转资金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9.5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2.59万元,增长414%。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因此对比2021年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0.09万元,增长402.3%。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因此对比2021年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44万元,增长372.9%。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2021年中心工作逐步开展,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51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3.31万元,增长342.5%。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因此对比2021年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15万元,增长267.8%。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2021年中心工作逐步开展,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3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28万元,增长953.5%,主要原因是前期项目经费是按项目进度付款,因此结转资金较多。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19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测算社保费稍有误差,但基本持平。
(2)卫生健康支出3.73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科目规范要求调整科目。
(3)城乡社区支出398.19万元,占9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16万元,增长323.57%,主要原因是一是重点中心是2020年新成立的事业单位,2020年专项工作还未全部开展,2021年中心工作逐步开展,增幅较大。二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60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按照科目规范要求调整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2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34万元,增长356.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工资调标、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工资支出、社保支出、公积金支出、绩效支出等。公用经费28.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03万元,增长39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积极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支出、邮电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水费、电费、印刷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疫情原因,我单位今年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200%,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55.5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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