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2-00065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2-11-11 发布日期 2022-11-11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2-00065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2-11-11
发布日期 2022-11-11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保障和租赁事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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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承办区属廉(公)租房资产及住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落实廉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实物配租、签约、租金补贴审核发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住房保障矛盾纠纷和投诉;负责公租房受理申请点的日常受理和初审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用和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住租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科、廉租保障科、租赁事务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中心纳入区住建委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526.05万元,支出总计2,526.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61.96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50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4.85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1.1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年初结转和结余24.87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46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25.90万元,增长98.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644.22万元,占26.1%;项目支出1,820.90万元,占73.9%;。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万元,增长145%,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存在应付未付款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525.40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55.96万元,增长115.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0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48.85万元,增长117.1%。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51.91万元,下降67.3%。主要原因是追减调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指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4.2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5.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19.90万元,增长115.3%。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187.97万元,下降67.8%。主要原因是追减调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指标。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0.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06万元,增长148.9%,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存在应付未付款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1.23万元,占2.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支出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1.60万元,占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33万元,下降19.8%,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1,484.61万元,占6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1.89万元,增长154.78%,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标准提高、工资调标、增人增支。

4)住房保障支出907.68万元,占3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83.13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追减调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4.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68.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51万元,增长28.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增人增支、政策性社保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支出、社保支出、公积金支出、绩效支出等。公用经费75.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6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积极响应号召,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压缩办公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经费支出、邮电费支出、物业管理费支出、水费、电费、印刷费、培训费、劳务费、公车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公车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维护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6万元,主要用于公车加油、维修保养。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8%,主要原因是公车支出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1万元,增长67.3%,主要原因是公车年久失修,维护费用增加。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决算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疫情原因,我单位今年未发生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934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384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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