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5-00016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5-00016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5-10-17
发布日期 2025-10-17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2024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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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推进住房和城市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承担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任务,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监管房改资金使用,审核区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日常管理,履行公有房屋的管理职责,指导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三是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征收项目评估活动,配合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拟订年度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处理拆迁遗留问题。承担房屋拆房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四是统筹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负责市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区内建设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推进。负责委属区级责任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牵头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五是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统筹推进产业楼宇硬件条件改善和物业品质提升职责。六是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中介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七是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管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含消防验收)管理。承担社会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八是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配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做好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二)机构设置

单位内设科室15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法规科、质量安全科(应急工作办公室)、信访稳定科(企业指导科)、住房保障科、住房改革发展科、房地产业管理科、物业监督管理科、房屋征收科、城市提升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工程管理科、城市建设科(排水管理科)。委属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区房屋征收中心、区建设管理事务中心、区重点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区住房保障和租赁事务中心、区住房和城市建设档案室、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区住房综合事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4年度收入总计21134.78万元,支出总计21134.78万元。收、支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186.77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54号文政策兑现、2023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2.收入情况。2024年度收入合计21018.03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8156.92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54号文政策兑现、2023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306.65万元,占96.62%;事业收入711.37万元,占3.3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6.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4年度支出合计21071.5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8142.64万元,下降46.3%,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54号文政策兑现、2023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其中:基本支出13992.34万元,占66.40%;项目支出7079.21万元,占33.6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63.23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4.12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廉租户租金及物业补贴、历史档案整理费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22.76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18216.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54号文政策兑现、2023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96.6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096.25万元,下降31.8%。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54号文政策兑现、2023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12.85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激励和补助资金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6.11万元。

2.支出情况。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50.1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081.96万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54号文政策兑现、2023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第二批)、2023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等。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59.3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市级激励和补助资金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4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2.5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4.13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回财政结转结余资金,支付廉租户租金及物业补贴、历史档案整理费等。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2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0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实践锻炼基地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全区信访稳定专项经费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577.14万元,占28.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1.80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追加护理费、一次性退休补贴、抚恤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

(3)卫生健康支出660.80万元,占3.3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追加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4)节能环保支出678.77万元,占3.4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8.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排水及污水处理工作专项功能科目调整为2110302-水体。

(5)城乡社区支出8834.63万元,占45.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22.03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经费、历史遗留问题专项、项目前期经费等结余资金 。

(6)住房保障支出3768.81万元,占19.2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31.03万元,下降42.0%,主要原因是年底财政收回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保障性住房资金预算、提前下达2021年度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第六批)、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专项等专项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63.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99.1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9.02万元,下降0.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退休人员死亡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264.4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41.55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退休、全委梳理过紧日子思想压减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1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090.00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本年支出81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090.00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2024年减少重庆市“两江四岸”黄金旅游带建设工程(渝中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8.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71万元,增长129.0%,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73万元,增长9.1%,主要原因是追加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4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公务车购置费42.96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9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因原有公务车老旧报废处置后追加公务用车购置费42.9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46万元,增长75.4%,主要原因是2024年采购两台公务用车,较2023年采购公务用车费用多18.46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42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8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67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本着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2.3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宁波市住建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住建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调研渝中区城市更新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6万元,下降22.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4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7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4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1.66元,车均购置费21.48万元,车均维护费1.9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97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6.35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全委厉行节约,减少外出培训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1.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会议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7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在职人员较2023年减少,同时全委厉行节约,较少运行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7.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6.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6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0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2.10 %。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工程等。

五、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7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73项,涉及资金10789.21万元。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24937.24万元,评价得分87.2分,评价等次为良,绩效评价发现了绩效指标设定有待完善等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绩效评价工作专项培训等下一步工作建议。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邹铃023-6384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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