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全区城市基础设施重点建设项目和城市管线综合管理提供服务。负责城市道路,立交步道、人行过街设施、步行系统、停车设施、两江四岸提升等重点建设项目和老旧小区改造的策划、包装、储备等前期工作,参与编制基础设施年度和中长期建设计划,开展可行性研究论证和建设领域相关课题研究。参与拟订城市管线管廊黑臭水体治理、海绵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消火栓、排水管网新建等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配合实施,承担相关项目储各等前期工作。开展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研究工作,开展城市管线管廊工程档案信息化研究利用工作。协助开展城市提升有关工作,协助推进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点中心内设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业务1部,业务2部。中心编办批复编制数24人,已用编制14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42.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42.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24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172.74万元,主要是城市更新市级奖补经费拨款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642.0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92.6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6.1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172.7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64.8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84.6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8.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8.86万元,比2022年增加149.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1.52万元,比2022年增加6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社保、公积金、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中心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67.33万元,比2022年增加8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更新市级奖补经费拨款增加,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
重点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1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64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郑皓文 联系方式:023-6384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