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区属直管公房资产的管理、修缮工作;承办房管资金的核收、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物业管理工作;配合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综合部、规划财务部、资产管理部、技术安全维修部及事务部5个职能部门,其中资产管理部和技术安全维修部下设4个工作站。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519.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59.42万元,其他收入60.07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577.64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375.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4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46.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519.49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36.9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1.7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35.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35.61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577.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0.2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427.4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9.4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59.42 万元,比2022年增加51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9.60万元,比2022年增加150.2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增加社保缴款、新增退休人员的原因增加经费拨款,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059.82万元,比2022年增加367.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2个项目,主要用于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第三批)中央基建投资和直管公房两证办理权证工作。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6万元,比2022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 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接待任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无增减。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1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8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徐琴 联系方式:023-6310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