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4-00007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索引号 11500103MB16469382/2024-00007
发布机构 渝中区住房城市建委
主题分类 财政
成文日期 2024-02-23
发布日期 2024-02-23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文字号
有效性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质量安全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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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执行国家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事务性工作,受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和技术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安全等级评定、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结构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抢险排危技术方案的指导工作,为城市房屋拆房施工、物业领域、直管公房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负责全区危房动态监测和信息维护工作,参与房屋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评估险情;承办辖区内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质量安全中心下设2部1室:综合办公室、鉴定检测部、白蚁防治管理部。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务、行政、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鉴定检测部主要负责:执行国家对房屋安全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参与拟订区房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负责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安全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既有房屋结构安全事务性工作,受理房屋质量安全检测和技术评估,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房屋质量安全鉴定、安全等级评定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房屋结构使用安全隐患排查及房屋抢险排危技术方案的指导工作,为城市房屋拆房施工、物业领域、直管公房安全提供技术保障和支撑;负责全区危房动态监测和信息维护工作,参与房屋事故调查、技术分析,评估险情;承办辖区内建设从业人员相关培训工作;白蚁防治管理部主要负责:白蚁防治工程质量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本单位系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9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9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62.7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变动、职级变动影响基本支出,减少29.51万元;本着过紧日子原则,压缩项目支出,减少33.2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9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5.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9.5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7.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62.7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29.5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33.2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7.79万元,比2023年减少62.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9.69万元,比2023年减少29.51万元,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变动,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98.1万元,比2023年减少33.2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着过紧日子的原则,压缩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房屋安全应急抢险、既有房屋安全动态监测管理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2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7.7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郑皓文联系方式: 023-6384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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