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全区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承办区属廉(公)租房资产及住房保障资金相关工作;落实廉租房准入和退出机制;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日常管理、实物配租、签约、租金补贴审核发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区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的建设、运用和维护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住房保障矛盾纠纷和投诉;负责公租房受理申请点的日常受理和初审服务工作;负责房屋租赁市场信息平台的建设、运用和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住租中心内设4个科室,分别是综合办公室、受理申请科、廉租保障科、租赁事务科。本单位系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二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8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17.56万元。收入较2023年减少5945.25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变动、职级变动影响基本支出,增加7.17万元;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减少影响项目支出,减少5952.4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07.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5.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0.3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117.5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减少5945.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1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952.4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89.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89.53万元,比2023年减少594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万元,比2023年增加7.17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人数增加、人员职级变动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142.53万元,比2023年减少595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数减少等,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支出、廉租户入住市级公租房差额租金补贴、物业费差额补贴、住房实物配租家庭中特殊困难家庭租金补贴、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租金补助、入住市级公租房廉租户转为公租房承租人租金补贴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比2023年增加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89.53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郑皓文联系方式: 023-6384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