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负责推进住房和城市建设事业改革发展,贯彻执行住房和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相关领域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负责住房和城市建设行政执法工作。二是承担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任务,负责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协调推进。负责监管房改资金使用,审核区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日常管理,履行公有房屋的管理职责,指导公有房屋改革和管理。三是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范征收项目评估活动,配合拟订城市棚户区改造政策,拟订年度改造计划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处理拆迁遗留问题。承担房屋拆房施工安全监管职责。四是统筹拟订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的储备、前期工作和协调推进。负责市在区重点工程建设的协调服务工作,参与区内建设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推进。负责委属区级责任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牵头推进城市提升、“两江四岸”、“清水绿岸”治理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负责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管理和城市排水(雨水、污水)管网建设维护管理,牵头负责城市排水防涝工作。牵头指导城市老旧功能片区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作。监督指导城市既有建筑保留利用、更新改造工作。五是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加强统筹推进产业楼宇硬件条件改善和物业品质提升职责。六是负责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中介和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项目资本金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承担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七是承担监督管理建筑市场的责任。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区管项目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含消防验收)管理。承担社会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八是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配合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做好工程监理企业、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及从业人员资质资格管理。
(二)单位构成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50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56.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237.4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2116.81万元,主要是提前下达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推进城乡融合领域支出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200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250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84.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8.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6802.2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15492.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265.9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2116.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38.5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978.2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56.9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56.96万元,比2025年减少1608.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3.1万元,比2025年增加138.54万元,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纳入基本支出编报,主要用于保障在职及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83.86万元,比2025年减少1747.1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经费拨款等,主要用于城市更新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37.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37.46万元,比2025年增加13725.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增加提前下达2026年超长期特别国债推进城乡融合领域支出预算、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加快长江沿线等高质量绿色融合发展领域长江大保护方向)、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领域-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等,主要用于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水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8.6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11.72万元,比上年增加1.97万元,主要原因为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计提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6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3.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邹铃联系方式:023-63848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