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被征收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已确定新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水巷子片区城市更新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第八条的规定,我委已于2021年9月10日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新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水巷子片区城市更新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书》(渝中住建征冻〔2021〕40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三、暂停办理手续范围为,渝中区水巷子6号、12号、16号、18号,渝中区新华路76号、82号、84号(以上门牌号均含附号)。
以上门牌范围为公安编制门牌号,如与不动产权证载明房屋坐落不一致的,以公示的征收范围线为准。
四、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9月10日至2022年9月9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