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水巷子片区城市更新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

来源:渝中区住建委 发布时间:2021-09-1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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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已确定新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水巷子片区城市更新房屋征收项目,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渝办发〔2011123号)第八条的规定,我委已于2021910日向相关部门发出了新华路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水巷子片区城市更新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书》(渝中住建征202140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三、暂停办理手续范围为,渝中区水巷子6号、12号、16号、18号,渝中区新华路76号、82号、84号(以上门牌号均含附号)

以上门牌范围为公安编制门牌号,如与不动产权证载明房屋坐落不一致的,以公示的征收范围线为准。

四、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一年,从2021910日至202299日止。

特此通知

重庆市渝中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委员会

202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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